泰安养犬集中登记挂牌时间 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


泰安养犬集中登记挂牌时间:
自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重点管理区内集中开展养犬登记挂牌工作 。11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按照《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挂牌的犬只依法进行查处 。
泰安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初次登记收费35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收费150元/只 。补办犬牌100元/个(电子犬牌);补办养犬登记证5元/个;补植电子标识40元/个(含注射费) 。

收费管理:
养犬管理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公安机关统一征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 ,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
执收机关要严格按标准收费,并公示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监督电话等事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
【泰安养犬集中登记挂牌时间 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期满后重新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