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身份证补办 泰安居民身份证首次办理指南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办理条件:公民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十年期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五年期居民身份证 。

办理材料:当事人居民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或其亲属持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派出所采集二代证照片、指纹,录入制证信息,并按照规定逐级上传省厅制证中心,派出所收到省厅制发完成的身份证后,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
办理地点:户籍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不收费
【泰安市身份证补办 泰安居民身份证首次办理指南】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