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自2023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办理地点将由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楼(南湖西路99号)变更至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失业人员可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乌鲁木齐市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办理地点变更公告】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业务办理地点将由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楼(南湖西路99号)变更至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克拉玛依东路5号,原金马大厦)二楼 。
请市民朋友们相互转告,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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