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赡养老人扣除应当填报和报送什么资料?

泰安赡养老人扣除应当填报和报送什么资料?

赡养老人扣除应当填报和报送什么资料?
【泰安赡养老人扣除应当填报和报送什么资料?】答:享受赡养老人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即可,无需报送资料 。填报的信息包括: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此外,有共同赡养人的,还要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

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 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具体扣除标准为:(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二)非独生子女 , 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