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要求

泰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
投放要求:
应注意轻放;
废旧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
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

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
2、厨余垃圾
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

投放要求:
投放前应尽量沥干水分;
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饮料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有外包装的如塑料袋、餐盒等,应去除外包装后投放;
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公共场所产生厨余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厨余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

3、可回收物
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
投放要求:
可回收物投放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易破损或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闺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瓶罐、复合纸质包装等应倒空内容物,抽出吸管,清洁后压扁投放 。
4、其他垃圾
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
投放要求:
【泰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要求】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以及成分复杂难以分辨类别的生活垃圾,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