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妃文绣:中国第一个离婚成功的皇妃( 二 )


第二天上午林廷琛会见了张士骏 , 说明来意后 , 张士骏坚持说:“淑妃但求园外居住 , 另给用度 , 而皇上能于每月之中临幸数次 , 于愿已足 。像这样的要求显然是不过分的 , ‘皇上’也是不难办到的 。”林廷琛听了很高兴 , 就把这番话如实报告了胡嗣瑗 。胡嗣瑗不相信张士骏说的是淑妃的本意 。于是连夜又派林廷琛与张士骏约定 , 由张律师转告淑妃 , 确定见面时间 , 地点在法国律师事务所 。
1931年8月28日下午 , 林廷琛受胡嗣瑗派遣 , 乘车按约定时间去接张士骏 , 然后同车去法国律师事务所与淑妃见面 。
在双方代表面前 , 淑妃一边流泪 , 一边诉说着自己9年来在皇家的悲惨境遇 , 一边从从衣兜里掏出一把当票来 , 声称:由于皇上经常不管她 , 没有钱花只好典当衣物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 现在这样做实出无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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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与文锈见面后的第二天 , 溥仪的代表们还在商量对策时 , 胡嗣瑗接到了林廷琛打来的电话 , 得知张士骏已经知会法院调解处 , 并签发了传票 。因当时正处在商议和解之时 , 胡听说此事很是生气 , 即命林廷琛前往张士骏处诘问 , 为什么一边调解还一边告状?为什么如此不守信用?同时命令林廷琛 , 如果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可以暂不收受 。
胡嗣瑗哪里知道 , 这正是张律师的本意 , 即以调解为名 , 行告状之实 , 以求文绣彻底获得新生――与溥仪彻底脱离关系 。所以当天上午林奉命质问张士骏时 , 张士骏并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 只说淑妃有自己决定的权利 , 当律师的不便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