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救老人压断12根肋骨,施救人4年3次遭起诉索赔,法院这么判( 二 )



辽宁高院|救老人压断12根肋骨,施救人4年3次遭起诉索赔,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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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人民法院接受央视采访画面截图
最终法院查明,当天72岁的原告(齐某)因感觉头晕,到被告(孙向波)经营的药店买药,被告建议原告服用硝酸甘油片,并给了原告一片。法院咨询医学专家后认定:齐某是否服用硝酸甘油与心脏骤停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孙向波系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在给齐某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故而驳回齐某的诉讼请求。
有医学专业人士指出,心肺复苏有几大并发症,其中一项并发症就是多发肋骨骨折,临床做心肺复苏要求按压深度至少达到5厘米,按压频率必须在100次之上,才能达到好的效果。对于岁数偏大、骨质疏松的患者,很容易出现肋骨骨折。
一审判决后,孙向波原以为悬着的心终于能放下,没想到齐某提起上诉。2021年5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后,齐某依旧不罢休,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重新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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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对方提出再审时,孙向波心情特别复杂,“心里挺难受的,她的行为都快赶上‘纠缠’了。”
12月16日,孙向波收到了辽宁高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齐某的再审申请。在事发整整4年后,当事人悬而未决的心终于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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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鼓励见义勇为的底线
对于辽宁省高院的终审结果,孙向波内心还是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法律帮助他维护了正义。
这起案件时间跨度之久,令不少网友感慨:“这新闻多少年了,还没完呢?”人们惊讶于当中曲折和纠结的过程,也为孙向波最终获得应有的结果而鼓掌。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相较于过去,近年来有关部门对于“见义勇为”的认定更谨慎、更加合乎法理,尤其是《民法典》施行之后。此次“心肺复苏压断肋骨遭索赔”案,以及之前“云南丽江90后退伍女兵反杀”案,在这一背景下成为代表性案件,给予当事人与公众对于法律的信心。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心肺复苏的救助行为造成被救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这一规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提出,当时这一条被大家誉为“见义勇为鼓励条款”,因为它的核心本质就是让每个人都愿意伸出手、敢于出手救助别人。
【 辽宁高院|救老人压断12根肋骨,施救人4年3次遭起诉索赔,法院这么判】来源: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