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萼的生平简介桂萼取得进士取得政治地位等生平事迹( 三 )


桂萼官职
嘉靖六年九月桂萼改吏部左侍郎,旋升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明代尚书兼学士自桂萼始 。任礼部甫逾月,迁吏部尚书,获赐银章两枚,文曰“忠诚静慎”、“绳愆匡违”,和内阁辅臣一样,桂萼获得了密疏言事的特殊权利 。七年正月,加太子太保 。《明伦大典》书成,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八年二月,以本官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预机务 。
创立一条鞭法
桂萼执政后,发舒多年以来的政治抱负,革除现实社会中的不合理现象,积极主张均平赋役和清丈土地 。桂萼久任地方,熟知下情,他悉心研究基层政权下的赋役之法,看到了业已推行的均徭法和十段册法的局限性 。均徭法中的户等划分标准很不一致,户等一样,而实际丁产可能相去甚远;户等一样就要承担同等的差役 。均徭法行之不久,它的弊病就暴露出来了 。再说十段册法,实施其法必须对各户丁粮作彻底清理,在此基础上均分十段,乃能奏效 。然而此地十段和彼地十段的丁产仍很难一致,徭役的负担仍不均平 。桂萼根据自己的经验,向朝廷提出了最新的赋役改革意见 。嘉靖九年(1530)十月,桂萼进呈《任民考》疏,提出取消照黄册派定年份轮役的老办法,改以一省之丁粮供一省之役 。时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的建议,规定了新的赋役征法:“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 。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行令各府州县,永为遵行 。”①根据桂萼的意见颁布的赋役征法奠定了“一条鞭法”的基本原则 。桂萼在改革方面承续了赋和役合并以及化繁为简的趋势,把各种役目并为一项,按丁粮一次编定,俱于秋粮征收 。桂萼的主张比同时代的十段册等改革完善得多彻底得多,他的改革方略是明代各类赋役改革的总结 。
改革
同桂萼相先后,许多地方行政官员都推行了赋役的改革措施 。万镗提出赋役的均平应“在县不止以里论,而当均于一县 。在州不止以县论,而当均于一州 。在府而所均当益广矣”① 。万镗所论,限于一府,而桂萼提出了在一布政司范围内通融科派,均平负担 。不难看出,桂萼创立了一条鞭的赋役征收法则,又以内阁大臣的身份在朝廷中倡导实行,他比同代改革者高出一头,较之于顽固守旧反对赋役改革的前内阁首辅杨廷和,不啻霄壤之别 。②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的发展,从两税到一条鞭法,是一个划时代的转折,桂萼在这个变革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
重视土地管理
在桂萼的赋役改革实践中,均丈土地是改革的前提条件,桂萼极为重视均丈土地的工作 。他认识到只有把欺隐的土地清理出来,登记入册,朝廷按丁产佥派徭役的原则才能切实贯彻,桂萼多次上疏,强调重新丈量土地的重要性和急迫性 。他在《进任民考疏》中指出:“臣闻仁政必自经界始,今之经界存乎版图 。自正统末,天下吏阴坏版图,诸色田土散漫参错,难以检讨 。”桂萼还提醒世宗,势家豪强总是反对丈量土地,朝廷要下决心,要由有关大员会议其事,订出实施措施方案,才能有效地完成清丈工作 。土地一经清丈,版籍澄清,各种违法行为就难以掩盖 。桂萼丈量土地的主张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均丈土地的意义为许多士大夫所认识,世宗朝郭弘化、唐龙、简霄、顾鼎臣都继桂萼之后,疏请核实田亩,均丈土地 。据各种史籍记载反映,嘉靖年间有许多地方都进行了均丈土地的工作 。
宦海沉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