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民风太开放男性居然可让妻子承典婚(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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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保人等签名画押 。这张典妻的契约期限是八年,安东县县民赵喜堂因日子所迫,将自个的结发老婆典与别人,老婆在典夫家中日子,到期后,将妻领回 。在这张契约上,写有本夫的姓名,并摁上手印,并没有写上老婆的姓名,这也说明老婆自个没有权利操纵自个命运 。
通常来讲,老公典妻这件事,事前可以不让老婆知道,不相同她商议,即便她自个知道了,赞同不赞同都不起决定作用 。在其时的社会,妇人一旦嫁给男子,老公便把握了她的生杀大权,妇人就像家里的其它物品相同任由老公支配 。
被典的老婆在这八年的漫长时刻里,命运又转嫁到其它人手里,如有天灾病孽,存亡由命,死了就死了;假如出逃,两家一同找,找不着,一家丢失人、一家丢失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