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气又朴实的名字,想找一个大气又不俗气的网名,我是男生。( 二 )


赫胥黎先生讨厌坡(Edgar Poe)的诗,说它好比戴满了钻戒的手,俗气迎人 。这一个妙喻点醒我们不少 。从有一等人的眼光看来,浓抹了胭脂的脸,向上翻的厚嘴唇,福尔斯大夫(Falstaff)的大肚子,西哈诺(Cyhano)的大鼻子,涕澌交流的感伤主义(sentimentality),柔软到挤得出水的男人,鸳鸯蝴蝶派的才情,苏东坡体的墨猪似的书法,乞斯透顿(Chesterton)的翻筋斗似的诡论(paradox),大块的四喜肉,还有——天呀!还有说不尽的etc.etc.,都跟戴满钻戒的手一般的俗 。这形形色色的事物间有一个公共的成分——量的过度:钻戒戴在手上是极悦目的,但是十指尖尖都拶着钻戒,太多了,就俗了!胭脂擦在脸上是极助娇艳的,但是涂得仿佛火烧一样,太浓了,就俗了!肚子对于人体曲线美是大有贡献的,但是假使凸得像挂了布袋,太高了,就俗了!以此类推 。同时我们胸中还潜伏一个道德观念:我们不赞成一切夸张和卖弄,一方面因为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下至戏里的丑表功,都是言过其实、表过其里的 。另一方面也因为人家的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来,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不管那桩事物确是在卖弄(像戴满钻戒的手)或是出于不得已(像大肚子) 。因此,我们暂时的结论是:当一个人认为一桩东西为俗的时候,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这个人认为太过火的成分,不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 。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不过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too much of a good thing),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认为俗气 。所以,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default),是正面的过失(fault) 。骨瘦如柴的福尔摩斯是不会被评为俗的,肥头胖耳的福尔斯大夫便难说了 。简单朴实的文笔,你至多觉得枯燥,不会嫌俗的,但是填砌着美丽词藻的嵌宝文章便有俗的可能 。沉默冷静,不会应酬的人,你至多厌他呆板,偏是有说有笑,拍肩拉手的社交家顶容易变俗 。雷诺尔慈(Joshua Reynolds)爵士论罗马宗和威尼斯宗两派绘画的优劣,也是一个佐证:轻描淡扫,注重风韵(nuance)的画是不会俗的,金碧辉煌,注重色相(couleur)的画就迹近卖弄,相形之下,有些俗气了 。批评家对于他们认为“感伤主义”的作品,同声说“俗”,因为“感伤主义是对一桩事物过量的反映(a response issentimental if it is too great for the occasion)——这是瑞恰慈(I.A.Richards)先生的话,跟我们的理论不是一拍就合么?俗的意思是“通俗”,大凡通俗的东西都是数量多的,价钱贱的;照经济常识,东西的价值降贱,因为供过于求,所以,在一个人认为俗的事物中,一定有供过于求的成分——超过那个人所希望或愿意有的数量的成分 。从“通俗”两个字,我们悟到俗气的第二个特点:俗的东西就是可以感动“大多数人”的东西--此地所谓“大多数人”带着一种谴责的意味,不仅指数量说,并且指品质说,是卡莱尔(Carlyle)所谓“不要崇拜大多数”(don’t worship the majority)的“大多数”,是易卜生(Ibsen)所谓“大多数永远是错误的”(a majority is always wrong)的“大多数” 。
综括以上来说,假使一个人批评一桩东西为“俗”,这个批评包含两个意义:(一)他认为这桩东西组织中某成分的量超过他心目中以为适当的量 。(二)他认为这桩东西能感动的人数超过他自以为隶属着的阶级的人数 。
我们的结论并不跟赫胥黎先生的意见相反 。事物本身无所谓雅俗,随观者而异,观者之所以异,由于智识程度或阶级之高下;Tout est relatif,是的!不过,不论它是什么东西,只要它被评为“俗”,不论你是什么阶级的人,只要你评它为“俗”,那末,你对它的心理反应逃不出上面的方式,Voila le seul principe abso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