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 )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
12月26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
九、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具体审查办法一般将在2021年月另行公布 。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另行公布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
十、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2021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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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
十一、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三)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四)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 。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
十二、几点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