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给情人花的钱能退还吗 婚外情给情人的钱能要回来吗( 四 )


?最近这几年,爆出的关于老公在外面花钱养情人,把钱给情人之后,原配妻子要求其返回钱款或者是要求其返回老公赠予给情人的房产等案件屡见不鲜 。
前不久我们重庆市这边也出过一个这种案子,事情是这样的,话说王哥五十岁了,属于占地移民,整天也不上班,有闲工夫就去麻将馆打麻将,久而久之和一个打麻将的张女士一来二去发展成了情人,这个张女士三十出头长相靓丽,离婚之后带着一个九岁的女儿生活,前夫每个月给一千元抚养费,张女士就靠这每月一千元勉强维持自己和女儿的生活开支,自从和王哥好上之后,她就开始向王哥要钱,王哥也很爽快,通常都是四五千的给,三年下来,王哥累计给了张女士三十余万 。
?本来王哥就没上班,靠着拆迁款过日子,久而久之他大手大脚的花钱行为被妻子发现了,通过跟踪和查看丈夫手机等方式,彻底揭开了二人的地下情,事情败露之后王哥为了挽回家庭,只能一五一十的全部坦白交代 。
于是后边就有了王大嫂到法院起诉,要求张女士返还这三年来王哥赠予的三十万钱款,并提交了银行流水账单和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王哥赠予张女士的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王哥未取得王大嫂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王大嫂的财产权益,故而属于无效赠予行为,判决张女士返还三十万钱款 。
?就比如辽宁庄河这个案子,这个王先生,家里有妻子的情况下,欺骗小霞说自己离婚了的,其实他根本没离婚,与这个小霞还生了个孩子,最后东窗事发,王先生的妻子把小霞告到法院,要求退还赠予的所有钱款和房产等,法院对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给予了支持的,判决小霞返还人民币379万余元 。
法律知识点
一、夫妻共同财产与平等处理权
民法典中第1062条明文规定了,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均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两个人都可以花这个钱,这里指的处理权,是指的平时的生活开支,娱乐开支,医疗开支,但凡是消费行为就属于合理合法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没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方式损害了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财产权,或者是夫妻中的一方患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的,这种情况下,夫妻中受害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三、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
?夫妻双方都一致承认的债务 。
2.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必要开支借贷产生的债务 。
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超出家庭经济必要开支所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举例说明:丈夫背着妻子偷偷借钱买股票,导致欠下百万欠账,这个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或者是夫妻双方一方背着另一方,进行奢侈消费,产生巨额债务,这种也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老公出轨赠给情人的钱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是赠予行为的,就可以被追回 。
老公外遇赠送情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老公出轨赠给情人的钱是可以追回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出轨,在明知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违背了社会基本价值取向及道德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受害方要保持冷静,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要求第三者返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