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危险因素的计算,影响建筑物火灾危险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六 )


3.4公司专家组收到分公司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 , 立即组织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进行会审 , 提出指导性意见 , 10天内反馈到分公司 。分公司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 , 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 , 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
3.5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地方法规、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 。
3.6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时 , 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 。
3.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 基层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 , 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 , 方可实施 。
3.8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 在实施过程中 , 基层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
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4.1已批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不得随意变动 , 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
4.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 , 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 , 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 , 并实行验收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 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
4.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 , 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 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 , 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
4.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 , 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 , 并有书面签证 。
4.5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 , 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 。当实施大型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 ,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
4.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 , 一经检查发现 , 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
4.7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