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破相的一些看法( 二 )


刑就是彼此刑防 , 互不相与之意 , 命理中十二地支共有三刑即是;子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未戌相刑 。 具体看法是一个人的地支中若有子、卯二字碰在一起 , 或寅巳申三个字碰在一起 , 或是八字中虽没有这种现象 , 但大运或流年中碰上的也认为是犯了刑伤 。 其中子卯相刑 , 对女命尤为不良 , 因命书说女命犯子卯相刑 , 婚姻不太顺 。
然而 , 对于相刑也要根据一个人的八字的具体情况而进行分析 , 不能一见命理有相刑就认为是不吉 。 古圣先贤“鬼谷子遗文”说:“君子不刑定不发 , 若居仕途多腾达 。 小人刑伤必为灾 , 不然也被官鞭打 。 ”
由此可见对于三刑 , 在古代是君子逢上则大吉 , 小人逢上则凶险 。 笔者认为现代看命 , 只要五行平衡流通有情 , 无论是作恶多端者还是事业在仕途者 , 都是吉利的 。 只不过作恶者 , 迟早会受到社会的惩罚 , 因每个人不可能总是行好运 , 一旦行坏运 , 作恶者就会凸显惩罚 。 而心善之人即便走坏运 , 也不会有大灾难大变动 。
十二地支不光只有三刑还有“自刑”即是;亥与亥相刑、辰与辰自相刑、酉与酉自相刑、午与午自相刑 。 一个人的命局出现两个亥相见 , 或是出现两个辰相见 , 或命局中没有出现这种显现 , 可是大运或流年中碰上了 , 也都认为是自刑 。 它们是同气相刑 , 看命时也不能见到自刑就论凶 , 若是命中喜刑则吉 , 否则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