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高忠祥 崔强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邢婷)“这笔钱对我们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非常感谢!”日前,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刘女士在拿到救助金的一刻,激动地向检察官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刘女士在青岛打工期间曾被人打伤。打人者没有赔偿能力,而刘女士家在农村,丈夫身患残疾,家庭本就困难,无力负担后续治疗费用。

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本案时发现上述线索后,立刻开展相关调查,发现刘女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截止9月中旬,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57件,发放救助金1998万元,救助件数排名全国第一。其中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602件710人,发放救助金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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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主持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
“对申请人生活困难,要做到能救就救、能救尽救、及时救助,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永远都要牢记心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对司法救助工作高度重视。2020年12月11日,他驱车200多公里赶往菏泽,主持召开听证会,为皇某申请发放了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列入“政法为民36件实事”,作为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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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实地调查司法救助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注重理念更新,积极主动作为,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三个转变”。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环节办理救助853件,基本实现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即救”“应救尽救”;从“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救助”转变,救助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130件;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依职权主动提起司法救助947件,占全部救助案件的42%。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山东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外部协作,积极推行多元综合救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与山东省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救助对象、各自工作职责和线索移送等机制。全省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移送救助线索11件,检察机关全部予以救助。

检察机关还主动融入社会救助体系大格局,加强同民政、教育、司法、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搭建联动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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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山东省召开司法救助现场会。

2019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确定了22个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区县,通过司法救助有效帮助涉案贫困群众早日摆脱贫困。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考虑到这些农村地区的群众致富能力较弱,面临着较高的因案致贫返贫风险和脱贫不稳定风险,省检察院加强有针对性地调研摸排和精准指导,22个重点区县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33件,基本实现涉案贫困人口全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