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三档的含义,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二 )


这里还应注意的是,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所称固定工、临时工、农民工、短期用工以及试用、熟练、见习期的劳动者等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和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流动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在扣除哪些项目之后,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发给职工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洗理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伙食补贴、大额住房补助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 。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由国家规定的报酬项目所组成 。一般来说,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得到的实际劳动报酬都应当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超过法定时间所得的报酬属于超额劳动报酬,不得计算在工资之内 。劳动者在完成规定工作所得的奖金因为已固定地作为报酬的组成部分,因此也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 。
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列入最低工资的范畴:
第一,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第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保险和福利待遇在现阶段主要包括: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因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方面的规定而发放职工的防护用品及企业自身的各项用品;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特别困难补助等;因住房改革发给的职工住房补贴;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四,根据1994年10月8日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
第五,除此以外,职工所得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竞赛奖、体育奖、合理化建议奖等也不得纳入企业最低工资的范畴 。
职工有事请假若干天后,当月领取的工资水平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是否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答:单位没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职工没有出全勤,单位扣除缺勤工资后,在出勤的工作日内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折算日工资,虽然当月职工领取工资时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但单位并没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如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定额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科学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基础上,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额计件单价用于计算劳动者超出正常劳动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