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后期著名的清官廉吏抗金名臣袁可立简介( 二 )


袁可立执法如山,凡有案件,皆刚毅持正,不避权贵,“至犯令抵罪者,虽宠近必行,似欧阳永叔 。”问案释疑,理雪冤狱,“给谏公(袁可立)李七年,而出人死罪者以数千计 。按部所过,囹为之空 。”
重案惊朝野 推官审大案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八月,苏州府推官袁可立审结了一场轰动大明朝野的江南重案,这就是明代历史上著名的“董范之变”,又称“湖州案” 。董份,浙江乌程县(属湖州)人 。明嘉靖进士,官终礼部尚书 。欧阳一敬劾其党严嵩,诏黜为民 。董份在官攀附权贵,居乡广占良田 。“富冠三吴,田连苏湖诸邑,殆千百顷 。有质舍百余处,岁得利息数百万 。家畜僮仆不下千人,大航三百余艘” 。董份之孙董嗣成本想让贫苦小民低价赎回自己的田地,以为善举,未曾想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众聚众哄抢闹事 。
又有乌程县祭酒范应期称霸一方,遮上诉状者千人 。“遮道陈牒”,“填塞途巷” 。七月,浙江巡抚王汝训和巡按御史彭应参按临湖州,令乌程知县张应望将范应期拘捕,范不堪其辱自缢而死,子范汝讷服毒而亡 。万历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范妻吴氏赴京诉冤 。“上见疏大怒”,命将彭应参、张应望下狱,“谪应望戍烟瘴,应参为民”,王汝训等俱削籍为民 。连举荐王汝训、彭应参的吏部尚书孙丕扬、都御史衷贞吉等均受牵连,案件震惊朝野,处理官员级别之高“举国惊叹” 。从抚按到知府衙役,几尽塌方式被问罪,所涉大小衙门官员无敢再有过问此案者,而百姓状告不止,继有酿成更大民变的风险 。
董氏一案让当地主政官员大伤脑筋,“中丞惶遽无措”,召集浙江两台商议,最后决定征召袁可立前往处置 。“公至,即博收讼牒往各邑理之,以杀其势” 。又查得董家田产多以抵债或低价收购、接受投献而来 。但董、范两家仗着万岁爷开了金口势不让人,要求官府严惩参与打砸抢的乱民 。袁可立顶住压力,认为法不及众,劝董、范两家见好就收,竭力保护弱势民众,将少数为首施暴者“徐取一、二倡乱者抵法”,“巨魁势孤就擒,一指顾间而变定” 。其余均以民事分发各县衙门从轻发落,使这一轰动朝野的事件很快得以平息 。
经过退还和平价赎回,董家田产所剩已十不及其三,而贫民获益者颇多,董家从此一蹶不振 。不久,董份及长孙嗣成、次孙嗣昭三人“相继下世” 。转眼间人财两空 。说来董份和袁可立座师陆树声是同年,算袁可立的师叔辈,又是当朝正副宰相申时行和王锡爵的座师,新任抚按和两台把这个震惊全国的棘手大案推给袁可立处理,其风险之高不言而喻,几百年后观之仍觉惊心动魄 。时也命也!
巡海问琉球 断案奇如神
苏州府推官袁可立在查办涉倭案件时,发现被指为倭寇同党处以极刑者一时竟多达千余人,至殃及株连老幼无辜 。于是他不惜得罪急于邀功的高官权贵,对案件进行重审,先后使数百名无辜百姓渔民免遭屠戮而获释 。上半年,袁可立奉命汛期巡海,一李姓千总邀袁可立共饮,席间出赠三把倭寇“武士刀”,袁可立审视之,见刀面光洁如玉,精美异常,袁可立致谢后将刀奉还 。但凭经验发现这并不是倭刀,而是来源于属国琉球 。
万历二十二年(1594)五月十三日,明军上报在崇明县擒获倭船一只,军方指称上有倭寇三十四名,南京为之震动,南大司马周世选于六月二十四日上报至京师 。并夸张战报说打了胜仗,击毙倭寇数百,还有大量物资船械 。急于报功的军方要求迅速坐实结案将人犯处决,推官袁可立在审验时发现没有战俘的任何口供,坚持不可草菅人命 。袁可立接手时,发现被指倭寇的实际人数只有二十人,且两人已毙死杖下,另外的十八人也被以毒药致哑,偶有能语者“皆鸟语不可辩” 。袁可立据理力争,主张将人犯缓死暂系吴县监狱 。重新查验所缴获的物品,竟惊讶地发现三把“倭刀”很是面熟,仔细勘验后发现就是千总在数月前让自己看过的那三把“倭刀”,又被当作“战利品”上报其中 。于是顿觉案件大有蹊跷,推翻前案进行重审,马上找来李姓千总对质,但千总盛气凌人,死不承认诬良为寇,并一不做二不休一口咬定说就是在海上俘获的倭寇,你袁推官爱咋地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