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历史:知名京剧演员杨月楼诱拐十七岁少女是真的吗?( 二 )


韦小姐被押往县衙时,她一身鲜红艳丽的嫁衣仍穿在身,十分显眼,引来无数路人围观起哄 。一夜之间,杨月楼与韦阿宝的桃色新闻成为头条,那时没有网络,刷不了抖音,看不了朋友圈,坊间流言就是老百姓最大的谈资,一传十十传百,传遍了大上海 。
上海知县叶廷眷,正好是广东香山人 。当时,一些封建卫道士认为,韦小姐自作主张,委身于戏子,丢了在沪粤籍人士的脸面,应当严惩,叶廷眷也受到此舆论的影响 。
叶廷眷让稳婆为韦小姐检查身体,发现她早已失身于杨月楼,生米已经煮成熟饭 。
面对讯问,情深意重的韦小姐又在公堂之上直言反驳:“嫁鸡随鸡,绝无异志!”叶廷眷勃然大怒,下令“掌女嘴二百”,并下令敲击杨月楼胫骨一百五十下,而一直负责牵线搭桥的乳母王氏,则被杖打背部二百下 。(据《申报》文章描述)
叶廷眷要治杨月楼“拐盗”之罪,却还对“受害者”韦小姐用刑,实在是匪夷所思,足见其仗势欺人,暴力执法 。而此前为了挽回家族名声的“直男癌”叔父,在侄女被捕之后,竟然不闻不问,着实无情 。
女儿、女婿遭此劫难,韦母感到深深愧疚,她亲自在县衙说情,称韦父在上海时,曾同意自己为女儿挑选夫婿,而且,以前韦父要将女儿带回香山,也是女儿执意要留在上海,出于这些原因,才自作主张把女儿许配给杨月楼 。
既然韦父对此事态度成疑,一切暂无定论 。叶廷眷遂将先前扣押的财物由韦母领取,让韦小姐先回家,而杨月楼也找到人作保,暂时出狱,类似于现在的“取保候审” 。
至此,杨月楼和韦小姐暂时得到一个喘息的机会,但是,他们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怎样的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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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社会舆论分为两派 。除了以知县叶廷眷为首的一派,认为杨、韦二人结合,伤风败俗,表面上是要以“拐盗”罪严惩杨月楼,实际上是要追究两人违律成婚之罪 。
还有一方认为,杨、韦二人两情相悦,谈一场跨越阶级的恋爱,无可非议 。其中的代表,当属《申报》 。
曾经在杨月楼来沪时撰文力捧的《申报》,一开始也只是将此案当作花边新闻报道,更何况杨月楼还是一线巨星,可以吸引大量“流量”,所用标题多是《杨月楼诱拐卷逃案发》、《拐犯杨月楼送县》之类,并做评论:
“桃李轻狂,杨花飞扬 。申江花树大底如斯,不谓绣阁名姝易逐臭嗜痂,取材于优孟也,似此笔记之 。”
当年的吃瓜群众也由衷喜爱这种很黄很暴力的话题,《申报》的文章成功引起百姓的关注 。
后来经过调查,《申报》的编辑们才知道,杨、韦二人两心相许,有婚书、聘礼为证,又得到各自母亲同意,是正当婚姻,仅仅是因为“良贱不婚”的思想根深蒂固,二人结合不为世俗所容,才被冤枉,且社会舆论也多抱以同情 。
于是,《申报》立马转变立场,认为“杨韦婚姻合法,杨月楼情有可原,官府量刑不公” 。
叶廷眷对杨、韦严刑逼供,引起民愤 。《申报》便发评论道:“听说有个名叫翟茂和的人与人通奸一案,与杨月楼案差不多同时发生,但翟茂和仅仅是刑杖一百下即释放 。可如今杨月楼犯案,大堂上却声称必将他置于死地 。这或许只是民间的谣传,本报将它记录下来,只是想让官府知道,料想上海县令是断然不会这么做的 。”
作为中国媒体的先驱,《申报》除了关注国内评论,也不忘“翻墙”引用一下英国媒体的报道,其中一篇《英京新报论杨月楼事》,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上海民间风传,有人要求叶县令务必将杨月楼置之死地,并且许诺,如果真的杀了杨月楼,将付给叶县令三万两银子作为答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