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文化揭秘清朝哪些官员可以自称奴才( 二 )


夫既分公事私事,又分文员武员者何哉?非分公私,非分文武也,分满汉也 。内而部院,外而督抚,文职也;而满汉员缺各半,奏事会衔者多,故分公私 。公即会衔,私即请安谢恩折之单衔者也 。若将军都统诸武职,有满缺,无汉缺;虽公事奏折,亦多不必与汉大臣会奏,故不分公私而分文武 。一言释之曰:满洲大臣有与汉大臣会衔入奏者称臣,其单衔人奏者称奴才 。不必分公私分文武,分满汉焉已矣 。
与汉大臣会衔,何必不称奴才乎?不与(与,许也)汉人之为奴才也 。汉人求为奴才且不可得乎!乾隆三十八年,御史天保、马人龙奏监考教习查出代倩情弊一折,折内书衔,因天保在前,遂概称奴才 。上谕之曰:向来奏折,满洲率称奴才,汉官率称臣,此不过相沿旧例;且亦惟请安谢恩及陈奏己事则然,若因公奏事,则满汉俱应称臣 。盖奴才即仆,仆即臣,本属一体,朕从不稍存歧视,初非称奴才即为亲近而尽敬,称臣即为自疏而失礼也 。今天保、马人龙之折如此,朕所不龋若不即为指示,恐此后转相效尤,而无知之徒,或因为献媚,不可不防其渐 。嗣后凡内外满汉诸臣会奏公事,均着一体称臣,以昭画一 。如是,是皇上不欲汉人之称奴才,而以满人迁就汉人也 。故满人称奴才,有时可以称臣;汉人称臣,无时可以称奴才 。
然亦有不尽然者,要在皇上之意何如耳!乾隆三十五年,周元理会同西宁(人名)等奏到搜捕蝗孽一折,折内列名处,西宁、达翎阿称奴才,周元理则称臣 。
上谕之曰:臣仆本属一体,均系奉上之称,字义虽殊,其理则一 。满汉臣工自称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虽满洲大员,亦一例称臣,而满洲督抚奏地方公事亦然,并非以奴才之称为卑而近,称臣为尊而远也 。即如满洲大学士在朕前亦自称奴才,而汉人虽丞簿末秩引见亦皆称臣,岂丞簿汉员,因此遂得谓尊于满大学士乎?朕抚御臣民,并无歧视,而朝廷体统,本自尊严,又岂因臣下之称奴才而尊崇有加,称臣而体制有减乎?朕于此等事从不计较,即汉人中间有于召对时称奴才者,亦并无嘉赏之意 。而折奏列衔,则不宜参错,止当论首衔何人,或满或汉,皆可以一称贯之(马人龙折即依此旨) 。
此次三人会奏之折,西宁名列在前,既称奴才,则达翎阿、周元理自当连名直写,又何事妄生区别于其间耶?若谓周元理不屑随西宁同称,有意立异,是视周元理身份太高,谅彼亦不敢萌此念 。但此等节目,必拘泥若此,又何其不达事理耶?可笑之至 。将此传谕周元理知之 。夫马人龙之随天保称奴才也,即依此旨办理也 。上既以周元理为可笑,又以马人龙为不合,则臣下果何措何从也?且乾隆二十三年,既谕令满洲大臣于公事折奏称臣矣,而西宁于奏报捕蝗事宜,仍称奴才,是违制者西宁 。乃皇上不责西宁,而反笑周元理者又何也?盖皇上知汉人中有以奴才二字为自昔北俗骂人之词,而不甘为满洲奴才也,故借周元理以警惕之 。在马人龙则恐其冒认奴才焉,在周元理则恐其不服为奴才焉,操纵臣下之术亦神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