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面清官海瑞的另一面:年届七旬又买房又纳妾( 三 )


【铁面清官海瑞的另一面:年届七旬又买房又纳妾】在明代 , 如果要收纳一个色艺俱佳的名妓为妾 , 通常需支付千两白银 。明朝末年的那些秦淮名妓 , 恐怕还不止这个价 。按明代小说《金瓶梅》中说 , 收婢女为妾约需白银五十两 , 如果是讨一个妾 , 就要百两以上 , 一般需要三百两银子光景 。这样的话 , 海瑞用在娶妾上的费用就不会少 , 即便只有三次 , 怎么说也总要七八百两银子 。这对只取有限的法定俸禄的清官海瑞来说 , 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 , 与他的生活贫困不能说没有关系 。要知道 , 这些费用差不多是当时一个七品县令十年的工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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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史料记载 , 海瑞一生大都在县里做官 , 从嘉靖二十八年 , 即公元1550年中举 , 初任福建南平教渝 , 到出任浙江淳安、江西兴国和浙江诸暨知县;后到嘉靖四十五年 , 即公元1566年才升任户部云南司主事 。此时 , 他因上书批评明世宗朱世熜迷信巫术 , 生活奢华 , 不理朝政等弊端 , 并购置棺材 , 辞别妻子 , 解散童仆 , 以死上书 , 而激怒了明世宗 。明世宗一怒之下诏命下狱论死 。后经当朝首辅徐阶力救得以将海瑞留在狱中 。直至同年12月明世宗驾崩 , 明穆宗朱载垕即位 , 才奏请释放海瑞出狱 。隆庆三年 , 即公元1569年调升右佥都御史 , 翌年他被革职在家闲居 。十六年后 , 万历十三年 , 即1585年 , 重被起用 , 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 , 但仅仅上任二年时间 , 于万历十五年 , 即公元1587年病病逝于南京任上 。
纵观海瑞一生为官大概只有二十年的时间 , 在此期间 , 还回到家乡琼山用“禄入”所得一百二十两银子买了房子 。也就是说 , 海瑞在做清官时 , 又买房子又纳妾 。那么 , 身为一个两袖清风的清官 , 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银子作为买房纳妾的花销?如今 , 这恐怕也只能成为千古之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