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代理记账收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公司( 二 )


然而,对簿记会计师来说,好消息不仅如此,还有更好的!
“证照分离”新规来袭
代理记账业务量大减!

北京会计代理记账收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公司

文章插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会计事务所和分支机构 审批和代办记账业务审批被列为全国“证照分离”改革首批推出的项目,改革方式为“优化准入服务” 。国务院《通知》,进一步优化服务,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促进网上业务办理
在现有网上办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渗透率,方便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备案,以及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申请和备案 。凡是可以网上办理的,都可以网上办理,相关材料也可以电子受理 。
二、 压缩审批时限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因地制宜,缩短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时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审批时限缩短至15个 。天 。代理记账业务资格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
三、 简化审批材料
(一)申请人在报考时不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合伙协议或章程复印件、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 复印件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省级财政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自行核实相关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公司在备案中提交的变更备案相应取消 。
(二)申请人在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时不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代之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省级财政部门通过信用信息自行核实相关信息共享平台等 。代理记账机构注销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四、公开审批流程,公开处理进度
在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与监督管理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布各类公告和公告的基础上,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办理指引,公开处理进度 。,加强办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
五、促进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代理记账、后续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等行为不规范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切实维护会计服务市场秩序 。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
本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10 日起生效 。
对于记账会计来说,以后的工作流程会少一个 。常年抱怨的记账会计师终于迎来了又一个好消息!
我们来看看会计机构的年报流程+材料(即年检)
一、代理记账机构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
2、全职员工的变化 。
重要提示: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所在地审批机关 。
说明:
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备案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但具体备案材料和时间仍以财政局在当年开展备案工作的通知为准 。
3、会计师任职(聘任)记录
录用(聘)会计师的,单位应当自录用(聘)之日起30日内,通过互联网向所在地区财政部门报送会计师及其会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或其他记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