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胡惟庸蓝玉并非全是冤案(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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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朱元璋研究的权威专家,对洪武年间的许多重大问题,陈先生都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比如,关于胡惟庸案,自明朝至当今一直众说纷纭,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 。陈先生经过对有关史料的梳理考察,认为“就整个案件来说,是真真假假,有真有假” 。具体说来,胡惟庸“不仅在经济上贪污受贿,而且在政治上拉帮结派,打击异己,飞扬跋扈,擅专黜陟,藏匿于己不利的奏章,侵犯了皇权,最后发展到策划谋反,他的被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但胡案发生后,朱元璋“借机搞扩大化,‘余党皆连坐’,这些被株连的‘余党’有的是冤*鬼 。此后,他将罪名频频升级,用以打击一部分恃功骄横、飞扬跋扈的功臣,这些则纯粹是冤假错案了” 。
与胡惟庸案并列的蓝玉案,也被很多人视为一大冤狱 。已故明史专家吕景琳先生曾发表《蓝玉党案考》一文,列举一些理由证明“蓝玉案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假案”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理由,是认为该案案犯供称蓝玉拟在皇帝耕藉田之日谋反,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因为耕藉田虽定在仲春二月,但具体日期则由钦天监临时选择,而且皇帝不一定亲自前往,因此,“一般人决无可能较早知道享先农耕藉田的日期,更不可能预测朱元璋今年去不去耕藉田” 。陈先生指出,这些理由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的,“耕藉田的具体日期虽由钦天监择定,但绝非临时决定,而是提前一段时间择定,因为耕藉田并非皇帝本人或委派代行*员的个人行动,而是牵涉到一大批百*耆宿的集体行动”,蓝玉“作为必须参加耕藉田的三公之一,他事先知道耕藉田的日期定在二月十五并得知皇帝将亲往参加,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陈先生认为,蓝玉谋反的事实是确凿无疑的,“但大规模的诛,又必然造成大量的冤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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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界内外,都有很多人把明清视为闭关锁国的时代 。陈先生提醒读者注意,“明朝的海禁和清朝的海禁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一种由*府垄断海外贸易的政策,后者才是真正的闭关锁国政策” 。他由此告诫说:“历史上有一些外表相似的事物,其实内涵和本质并不一定相同 。我们研究历史,不仅要观其形,更要察其神,透过现象抓住本质 。否则,就会上当受骗,得出错误的结论 。”这是陈先生的经验之谈,也是所有研史读史者都应当引以为训的重要原则 。
陈先生长期沉潜于朱元璋研究,对朱元璋的言行事迹、是非功过了然于胸 。对于一些流行读物将朱元璋妖魔化、脸谱化的做法,他虽然深感不满,但他决不矫枉过正,为朱元璋曲意辩护,涂脂抹粉 。在充分肯定朱元璋的历史功绩的同时,他也花费大量笔墨,介绍和剖析了朱元璋的政策失误和性格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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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写作此书的惟一目的,是想告诉读者一个真实的朱元璋 。陈先生谈到:“任何历史作品,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是学术着作还是通俗读物,都应该真实地反映历史的面貌,揭示其丰富的内涵 。否则,戏说历史,真假混淆,就无助于人们认识历史,得到有益的启迪了 。因此,历史作品应该写得好看,更要写得真实 。真实是历史作品的生命之所在 。”这是陈先生一向秉持的原则,也是所有写史者都应当秉持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