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住院*保报销流程,住院生孩子好*保能报销吗?( 二 )


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520元,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18万元,将缴费全额补助的特殊困难人员报销档次由低档改为高档 。建立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形成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殊救助、意外伤害“五位一体”的梯次、兜底医疗保障体系 。
确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
今年天津将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增加群众收入21条政策措施,以企业职工和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全面提高职工群众收入,确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天津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纳入区县政府考核体系 。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探索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
部分单位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今年将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公务员聘任制和事业单位职员制试点,加快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不断激发干部职工队伍活力 。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完善符合不同单位类型特点的聘用合同、岗位设置等制度 。
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待遇支付、业务经办等与全市统一 。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以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津开发〔2008〕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缴费比例及原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
(一)关于缴纳比例
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
1.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2.单位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 。
(二)关于原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
1.补助范围: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
2.补助标准: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
3.补助方式: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相应参保人员的“开发区社会保险发放卡”中 。
4.补助期限:5年(即至2013年6月30日止) 。
二、关于大额医疗救助费及原参保人员补助
开发区大额医疗救助费筹资标准执行全市标准 。2008年度,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费15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60元 。
2008年7月1日之后新参保的职工,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本人缴纳 。
(一)关于2008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
1.在职人员
对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其2008年度应予补足的12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个人不再缴费 。
2.退休人员
以下两类退休人员其2008年度应予补足的10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个人不再缴费 。
(1)2008年6月30日以前开发区原参保退休人员;
(2)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
(二)关于2009年1月1日之后的大额医疗救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