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陕西洛南特大虐童案( 二 )


7.9陕西洛南特大虐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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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犯杨保国犯罪嫌疑人李花平:他给我们吐的时候我就下狠心把他弄死算了 。采访人员:知道把这个小孩弄死以后的后果是什幺吗?犯罪嫌疑人:不知道 。我就咽不下这口气,就想把他弄死 。采访人员:就因为这个你就咽不下这口气吗?犯罪嫌疑人:对 。为了出这口气,于是,他们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弄死小元昊 。采访人员:他就是那幺个小男孩,你们怎幺就能下得去手?采访人员:现在怎幺看这个事?
7.9陕西洛南特大虐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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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犯李花平犯罪嫌疑人杨保国:现在处理这事,看人家主家要多少钱,我给人家赔偿损失 。采访人员:你觉得你的钱能买回来这个生命吗?嫌疑人:买不到 。採访中民警告诉采访人员,两位犯罪嫌疑人不但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而且家庭也对其放任不管,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李花平,虽然只有14岁,但从不沾家,常年在外游逛 。专家观点洛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刁建军: 一个是文化层次低,受到的教育不够,家庭也缺乏关爱,长期流浪于社会、混迹于社会,导致了他们在做事的过称中不计后果,养成了这一种兇残、残忍的心理,以至于视他人的生命为草芥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副所长邓希泉接受采访人员电话採访时,表示已从网上看到了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 。他说,这是一起极端的、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冲击着社会人伦底线 。邓希泉认为,该案的两名嫌疑人没有受过社会行为规範的教育和约束,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一个人,认识不到严重的刑事犯罪和所谓“错误”之间的差别,因此很容易滑入罪恶的深渊,这是导致极端案件发生的个人因素 。其次,青少年不仅是属于家庭的,也是社会的 。家长称“管不了孩子”,这些无人约束、引导的青少年,极有可能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整个社会缺少帮助其脱离社会边缘状态的社会工作组织 。有关方面应从此案中考虑如何对此类风险的预知、预判和控制管理 。判决结果2012年1月10日此案由商洛中院在洛南开庭审理 。在当天上午的庭审中,公诉方认为,被告人杨保国、李花平仅因琐事泄愤报复,用石块将被害人残忍杀死,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建议对杨保国判处死刑 。中午12时许休庭,当庭并未宣判 。此前,杨保国家人曾称,“杨保国头脑有问题”,相关部门对其做了精神鉴定,报告中说:“发育迟滞,智力低下 。但案发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主审法官张龙向采访人员确认了这一鉴定结果 。在庭审中,公诉方建议对被告人杨保国判处死刑——张龙注意到:当听到“死刑”二字时,一直呆坐在被告席上的杨保国身体颤抖了一下,“一副很惊诧的样子” 。而另一被告人李花平作案时未满16周岁,且有自首行为,当日下午,法庭专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座谈,徵求量刑意见 。李花平在庭审后与父亲见面时流了泪 。李父叮咛“在里头好好服从公家的管教”,李花平则希望父亲“对奶奶好一点” 。被害男童方的代理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中要求,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总计约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