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民族管弦乐协会( 二 )


湖南工学院民族管弦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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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组织结构图协会发展一、部门设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部门:宣传部、外联部、活动部、后勤部等部门二、常规活动每周有固定时间进行训练,每年中秋节、圣诞、元旦等节日协会会统一组织庆祝活动,组织有民族器乐比赛、迎新晚会、会庆、春游和秋游、欢送老会员,并经常和衡阳其他高校笛箫协会进行交流活动,在这里每个人都能找到知心的朋友、集体的温暖 。三、协会活动1、新生招募以及新生见面大会2、衡阳市高校民乐交流会3、民族管弦乐协会器乐大赛4、与衡阳市各大高校民乐社团的联谊5、各类晚会及活动邀请参演6、协会日常常规教学四、日常教学协会有专门的教学组,由乐器水平较高的学长或学姐担任教学组长,面授技艺,协会有专门的指导老师,湖工团委、湖南省交响乐团小提琴演奏家袁野老师是协会常任指导老师,并耐心指导 。五、协会历届负责人创始人廖元佐 蔡望 韩晓斌第一届会长廖元佐第一届副会长蔡望第一届秘书长韩晓斌第二届会长杨森林第二届副会长杨杰 周石成第二届秘书长邱春第三届会长徐有全第三届副会长马超第三届秘书长何遇巧第四届会长李岩第四届副会长龚豪 王玥第四届秘书长李美珍第五届会长杨可第五届副会长陈璐 李勇波第五届秘书长刘贵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湖南工学院民族管弦协会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在湖南工学院校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湖南工学院民乐爱好者组成,本着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民族文化,营造文明优雅校园文化的目的,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出符合“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质的全校性协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民族音乐,丰富校园文化,陶冶学子情操,提高音乐素养 。第四条 本协会是湖南工学院团总支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之一,不具有法人资格 。本协会在湖南工学院团总支委员会授权範围内开展活动 。协会的领导单位是湖南工学院团总支委员会 。本协会接受湖南工学院团总支委员的领导、受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五条 本协会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湖南工学院 。第二章 协会简介第六条 协会简介:湖南工学院民族管弦乐协会是校团委第一个民族乐器类的校级协会,目前也是全校藏龙卧虎、文艺实力较强的社团之一,民族管弦乐协会本着“弘扬民族音乐,丰富校园文化,陶冶学子情操,提高音乐素养”的宗旨,现已成为活跃在校园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文艺主力军 。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章程;(二)有加入并向本分会提出申请的愿望;(三)参加本协会必须是我校在校大学生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三)优先获得技术指导、谘询及信息的权利;(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及内部团结:(三)积极支持并参加本协会的工作,完成本协会主办、承办的比赛、培训及其他工作;(四)积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条会员退会,必须通知本协会,一旦退会,即失去会员资格及本协会赋予的一切权利 。并不得对本协会财产、收益提出任何要求 。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员凡如有下述行为之一,经会长及副会长商议,将中止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严重违反本协会的章程及有关规定;(二)给本协会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 协会活动第十二条 常规活动:日常教学培训活动 。主要开设竹笛、洞箫、葫芦丝、古筝、巴乌、陶笛等教学小组,培训时间为每星期五晚7:00--9:00,星期天晚9:00--10:00 。第十三条 精品活动:衡阳市高校民乐交流会、“衡雁杯”民族乐器演奏大赛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本协会设会长、秘书长各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后勤部等四个办事机构,各部门设部长、副部长及理事若干名,同时设立教学组为教学机构,设教学组组长一名 。第十五条 各部门职责(一)宣传部:宣传部主要负责本协会各种活动的宣传任务,通过宣传的形式加大民族管弦乐协会在学校的影响力(如宣传海报、幕布、宣传视频、宣传册、宣传单、拱门、横幅的製作) 。1、宣传部负责作品的领取和贴海报、挂幕布、分发宣传单等宣传任务 。2、负责对宣传部新理事展开宣传知识的培训和平面设计的培训 。3、做好海报、条幅、展板等宣传品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时让负责人员做好清点、清理和维护的工作 。展板原则上不外借,若特殊情况协会展板需要外借,要做好审批工作 。4、了解学校悬挂条幅及拱门的审批手续 。每月月末前及时上缴给副部长协会宣传照片(包括海报照片、条幅照片、幕布照片、拱门照片等)5、参与协会各大活动的讨论,积极配各个部门的活动 。注:对于宣传部作品的製作 。由协会全体负责人对作品做整体风格、形式的策划,宣传部负责对作品的製作,完成后交予协会负责人评价 。等其他负责人投票通过后,方可送到列印室列印 。(二)活动部:活动部主要负责协会的活动策划,活动部要和外联部密切配合使协会活动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1、活动部策划好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写好策划书 。2、关于协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应在活动部做好策划后交由其他协会负责人审核 。3、审核通过之后列印交好策划书交由秘书长去学社联财务部申请资金 。4、活动部要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 。(三)外联部:外联部是协会负责对外联繫的主要部门,负责于其他兄弟协会或其他高校的协会交流 。1、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长期的联繫,为协会的活动寻求支持 。2、加强与兄弟协会的有益交流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关係 。3、关注社会热点,蒐集有关科技、学术、文化等多方面的信息,并及时灵活地融入到活动中 。4、举办各类讲座,联繫赞助,寻求赞助商对协会活动资金、物质方面的支持,建立协会与赞助商间长期的互惠合作关係 。(四)后勤部:后勤部是协会各种活动得以开展的重要保障,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后勤保障 。1、后勤部要与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繫,及时了解活动的内容 。2、后勤部要保管好协会的物品,本协会的东西原则上不外借,若特殊情况协会材料需要外借,要做好审批工作 。3、后勤部负责协会活动用品的採购 。(五)教学组:教学组是协会的技术核心部门,负责协会的日常教学活动和各项表演活动 。1、教学组应与会长保持密切联繫,及时汇报教学进度,进行教学任务安排 。2、教学组进行节目排练,为协会的表演做準备 。第六章 协会业务第十六条 协会业务具体有:(一)乐理知识讲座;(二)笛子教学;(三)洞箫教学;(四)古筝教学;(五)葫芦丝、巴乌教学;(六)举办规模不一的民乐交流会;(七)举办民族乐器演奏大赛;(八)参加邀请演出 。第七章 协会活动开展第十七条 协会本着“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音乐”的準则,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学生文化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的阳光的、健康的优雅的活动 。协会的活动形式以表演为主,致力于呈现精彩的舞台效果和优美的民乐演奏 。第十八条协会开展校内或校外活动须写出相应策划书及其经费预算,递交至学社联或团委,提出相应申请,经过批准,方可举办活动 。第十九条 活动内容和形式(一)协会内部常规教学培训(二)进行校内外民乐交流会(三)受邀参加各类晚会表演等第八章 负责人产生、罢免第二十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协会负责人;(三)审议负责人工作报告和秘书长财务报告;(四)批准接纳新的会员;(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季度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 会长工作职责:(一)负责协会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协会会议,传达、 贯彻校团委、军事体育部、社团联合会及上级组织有关档案精神和工作安排 。(二)指导、帮助、督促、协调协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届协会工作目标和各阶段的实施计画,及时向上 级部门汇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部门申请活动经费,审批、发放各部门所需的合理经费 。(五)依照有关制度对协会各成员进行考核 。对于消极对待工作者,有权对其提出警告,重者劝其辞职,离开本会 。第二十七条 副会长工作职责:(一)协助会长作好协会的各项工作 。会长缺席时,行使会长职权 。(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并主管教学组工作 。第二十八条 秘书长工作职责:(一)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安排协会的有关会议 。(二)负责协会干部进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三)负责协会的各种档案、档案及有关物品 。(四)负责协会的财务审核以及社联方面的财务申报和预支 。(五)负责对协会有关会议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第九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九条 本分会经费来源(一)学校划拨经费;(二)会员会费;(三)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四)活动拉取得赞助;第三十条 本协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新会员交纳会费标準暂定30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 本本协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範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準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秘书长之前必须接受上级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属于本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三十五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湖南工学院校团委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湖南工学院民族管弦协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3年10月5日起生效 。协会制度总则为了更好的发展、扩大本协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协会质量,维持社团工作正常进行,促进协会发展,经协会理事商讨决定,制定协会管理制度,此制度包括会议制度,任免制度、活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相关奖罚制度 。第一章 会议制度例会是协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此,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1、会议时间:每周一次 。2、出席人员:理事会成员,包括正副会长、各部门正副负责人 。3、会议由现任会长主持,会长不在的情况下由副会长主持 。4、主要内容:总结近期已完成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交流工作体会,传达学院有关信息、制定临时工作计画并分配好各部门具体工作 。5、秘书长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正式开始之前到会,对请假及未到人员进行统计与公布;6、每次会议要求全体成员都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向副会长请假7、在会议期间,每位成员都有保持会场安静和对协会的发展提出建议的义务,有对理事会的成员提问及对协会内部不良现象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二章 协会干部任免制度为了规範我协会干部任免,提高协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协会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吸收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加入我协会,提高协会的感召力和整体战斗力,把我协会的工作做的更好,特制定如下干部任免制度:1、协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品学兼优 。2、协会干部的产生办法有:(1)自荐;(2)选拔 。3、协会会长由选举产生或确认,协会成员的调整由协会理事会决定 。4、部长实行任期制,以学年为任期期限(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凡是协会部长以下干部的考核採取自我评价、民众评议、组织考核三种形式相结合,最后由协会理事会决定任免 。5、凡是协会干部的任免须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三章 活动制度1、活动形式:(1)以乐器教学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 。(2)举办交流会、晚会、比赛、公益活动、联谊等活动类型 。2、活动安排:(1)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常规活动在周日周末举行,其他活动时间不定 。(3)活动地点:?常规教学活动于机械楼举行 。?其他活动场地另行申请 。?被邀请参与其他组织活动,活动地点会议通知 。3、活动内容:须符合社团的性质 。4、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第一步、活动前期:经例会讨论活动事宜,交予活动部撰写策划书 。由会长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设计宣传海报、微信推送等 。由宣传部长组织人员设计 。根据活动规模,由外联部成员拉取赞助 。活动物品的购置以及场地的布置,由后勤部负责 。第二步:活动中期:活动部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活动部安排人员主持活动 。宣传部安排人员纪录活动情况 。第三步:活动后期:后勤部组织协会成员清理场地 。宣传部安排人员写出相应的新闻稿 。第四章 协会财物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协会工作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并使协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协会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经验和教训,协会将加强内部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2、资金管理制度秘书长须记录好协会的收入与开支情况,记录详细,并在协会会员中公开,不得记账不清,虚报假账 。3、物品管理制度协会物品及其乐器统一存放至活动室,使用时须向会长申请,使用时应当爱护物品,若有损坏,当事人应及时报与会长并做好赔偿记录及负责赔偿,对情况严重或损坏、弄丢物品不报者,一经查实,除赔偿外还须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