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 二 )


深圳大学法学院

文章插图
师资队伍具有以下明显特点:1.学缘广泛且国际化程度高 。均毕业或来自数十所国内外知名院校,近半数教师曾分别在世界知名大学留学、进修和交流,其中有十多位教师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有优势 。平均年龄不到40岁 。高级职称教师占70%,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3.同行知名度高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广东省十大杰出法学家1人,2位教授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荣誉 。现有20人(次)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职务,12人任广东省各类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或副会长 。学院荣誉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学科点于1997年被评为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是当时广东省唯一的一个法学重点学科 。1998年该专业获準设立硕士学位点,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和民商法三个专业方向招收研究生 。经济法、刑法和宪法-行政法四个专业也正在申请设立硕士学位点 。深圳大学法学院与国(境)外法律界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繫,与美国孟菲斯大学和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与金融市场中心)、德国明斯特大学、英国兰开夏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以及香港各大学等多所学府有着密切的合作关係,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进入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的知名学府如纽约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罗杰斯特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和悉尼大学等继续深造 。
深圳大学法学院

文章插图
深圳大学法学院是深圳特区法治建设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摇篮,也是WTO高级法律专才的培训中心 。领导机构[法学院现任领导]院长:黄亚英党委书记:杨献军副院长:邹平学副院长:曾月英党委副书记:阮彬专业设定法学(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从事各类法律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智慧财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门开设《司法实务技能提升课程》,同时在深圳市各级公检法系统、政府机关法务与公共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为期12周的法律专业实习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和很强的社会工作实践能力,能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和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法律谘询和调解、心理谘询等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概论、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保障、犯罪社会学、法律社会学、心理谘询与治疗、社会工作价值与理念、个案工作、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深圳、香港等地的社会工作机构进行为期16周的专业实习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