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中国人的败类”或将判刑! 盘点中国十大公安败类( 二 )


在南京对精日分子的惩处,不仅可以援引《治安处罚法》,《条例》也能为严惩“精日”行径提供法律支撑 。
3.关爱南京大屠杀幸存者
《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等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近亲属、幸存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
4.南京大屠杀史实写入教材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 。
《条例》明确应当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普及南京大屠杀史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公祭主题教育纳入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组织教材编写 。
从“一日”公祭到“一年”感怀,从“一馆”纪念到“一城”立法 。有网友直言,这样的立法应该在全国得到推广 。
是的,今天,我们用立法保护烈士,不仅是让英烈安息,更是让国人警醒,牢记历史,勿忘国耻,奋发图强,永远奋斗 。
关于严惩精日,关于公祭立法,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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