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装修纠纷谁管( 二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 侵害他人财产的 ,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您剪断电线损坏了私人财物 , 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市价赔偿朱女士的损失 。同时您从事装修这么多年了 , 应当知道不签订书面合同容易产生纠纷 , 对此也有一定的责任 。
调解员
功夫不负有心人 , 在调解员一次次苦口婆心地劝说中 , 双方在拖欠尾款及赔偿的问题上达成一致 , 原装修尾款4690元 , 朱女士扣除1890元赔偿款及装修补偿后 , 再支付李某装修尾款2800元;调解协议履行后 , 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互不主张任何权利 。

私人装修纠纷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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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舅说
未签订合同而开工的行为 , 通常是日后发生纠纷的“伏笔” 。消费者与装修方约定的内容应以书面文字为准 , 装修方的口头承诺、消费者提出的特殊需求 , 都应当落实在纸面合同上 ,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缺少书面合同 , 不仅装修质量无法保证 , 后期维权也存在诸多困难 。
若是确已发生纠纷 , 也应以化解矛盾为导向 。双方需理性判断责任 , 避免损失扩大和两败俱伤的不利后果 。居民可以求助人民调解委员会 , 调解不成还可以诉讼解决 。
调解工作要顾及当事人的感受 , 既要讲法理 , 又不能生搬硬套 , 既要讲情理 , 又不能和稀泥 , 只要当事人愿意 , 我们随时都欢迎调解 。
最后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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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 , 当事人订立合同 ,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 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 视为书面形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 侵害他人财产的 ,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作者:天平街道
编辑:宁平英
校对:王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