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工艺标准手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二 )


8、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 , 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 , 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
(2)设备直径大于 3 米时应设两套溜绳 , 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 , 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 3 米时 , 可设一套溜绳 , 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
(3)溜绳的滑车组 , 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 , 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 , 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
第三节 “十不吊”操作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 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 , 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
5、砼块、石块、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 , 叠放不齐不准吊 。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
8、多机作业 , 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 3m , 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 , 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
第四节 吊装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 40 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 , 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物虽不足 40 吨重 ,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 , 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 , 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 , 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
3、各种吊装作业前 , 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 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
4、吊装作业中 , 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 , 应停止作业 。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 安全帽应符合要求 GB 2811 的规定 , 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
6、吊装作业前 , 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 , 必须保证安全可靠 , 不准带病使用 。
7、吊装作业时 , 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 , 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 , 统一指挥 。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 , 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 , 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吊装前必须试吊 , 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在特殊情况下 , 必须随之升降的 , 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需动火 , 应遵守 HG 23011 的规定 。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 , 并保持安全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