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 四 )


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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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方法1.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 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的漏电保护器不得接反 。如果接反,会导致电子式漏电保护器的脱扣线圈无法随电源切断而断电,以致长时间通电而烧毁 。3. 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拆除或放弃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漏电保护器只能作为电气安全防护系统中的附加保护措施 。4. 安装漏电保护器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线 。使用三极四线式和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时,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 。经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 。5. 工作零线不得在漏电保护器负荷侧重複接地,否则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 。6. 採用漏电保护器的支路,其工作零线只能作为本迴路的零线,禁止与其他迴路工作零线相连,其他线路或设备也不能借用已採用漏电保护器后的线路或设备的工作零线 。7. 安装完成后,要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範(GB50303-2002)3.1.6条款,即“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器应做模拟动作试验”的要求,对完工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可靠性 。试验时可操作试验按钮三次,带负荷分合三次,确认动作正确无误,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漏电保护器的安全运行要靠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来保证 。除了做好定期的维护外,还应定期对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包括漏电动作值及动作时间、漏电不动作电流值等)进行试验,做好检测记录,并与安装初始时的数值相比较,判断其质量是否有变化 。在使用中要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器,并按规定每月检查一次,即操作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检查其是否能正常断开电源 。在检查时应注意操作试验按钮的时间不能太长,一般以点动为宜,次数也不能太多,以免烧毁内部元件 。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发生跳闸,经检查未发现开关动作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跳闸,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续强行送电 。漏电保护器一旦损坏不能使用时,应立即请专业电工进行检查或更换 。如果漏电保护器发生误动作和拒动作,其原因一方面是由漏电保护器本身引起,另一方面是来自线路的缘由,应认真地具体分析,不要私自拆卸和调整漏电保护器的内部器件 。使用事项(1) 漏电保护器适用于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过电阻、电抗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 。对于电源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则不宜採用漏电保护器 。因为后者不能构成泄漏电气迴路,即使发生了接地故障,产生了大于或等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该保护器也不能及时动作切断电源迴路;或者依靠人体接能故障点去构成泄漏电气迴路,促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切断电源迴路 。但是,这对人体仍不安全 。显而易见,必须具备接地装置的条件,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且漏电电流达到动作电流时,就能在0.1 秒内立即跳闸,切断了电源主迴路 。(2) 漏电保护器保护线路的工作中性线N 要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 。否则,在接通后,就会有一个不平衡电流使漏电保护器产生误动作 。(3) 接零保护线(PE) 不準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 。因为保护线路(PE) 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漏电电流经PE 保护线又回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导致电流抵消,而互感器上检测不出漏电电流值 。在出现故障时,造成漏电保护器不动作,起不到保护作用 。(4) 控制迴路的工作中性线不能进行重複接地 。一方面,重複接地时,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工作电流的一部分经由重複接地回到电源中性点,在电流互感器中会出现不平衡电流 。当不平衡电流达到一定值时,漏电保护器便产生误动作;另一方面,因故障漏电时,保护线上的漏电电流也可能穿过电流互感器的个性线回到电源中性点,抵消了互感器的漏电电流,而使保护器拒绝动作 。(5) 漏电保护器后面的工作中性线N 与保护线(PE) 不能合併为一体 。如果二者合併为一体时,当出现漏电故障或人体触电时,漏电电流经由电流互感器回流,结果又雷同于情况(3),造成漏电保护器拒绝动作 。(6) 被保护的用电设备与漏电保护器之间的各线互相不能碰接 。如果出现线间相碰或零线间相交接,会立刻破坏了零序平衡电流值,而引起漏电保护器误动作;另外,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只能并联安装在漏电保护器之后,接线保证正确,也不许将用电设备接在实验按钮的接线处 。相关标準1、GB14048.2 断路器2、GB16916.1 RCCB3、GB16917.1 RCBO4、GB20044 PRCD5、GB10963.1 MCB6. GB6829漏电保护器的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