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的资料都做什么 精装修资料包括哪些( 八 )


2. 甲供材料、设备:
2.1 甲供材料、设备明细以本合同的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
2.2 上述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委托的供应单位送到工地或乙方指定的中转场地 。乙方
须负责保管、由中转场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安装 。
2.3 乙方应在图纸会审或合同签订后7日内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品种、规格、数
量、进场时间等)并报送甲方监理;因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有误 , 造成材
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 , 应在该材料
设备进场前 30 天提出 。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商多次供货 , 甲方有权处以乙方违
约金 , 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应损失 。
2.4 甲供材料设备 , 应提前 24小时通知乙方 , 货物运到现场后 , 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
位置 , 并在 4小时内组织并会同监理验收 。乙方应在验收甲供材时与监理、供货
方、甲方核对接收数量 , 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盖章;验收后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
担 。
2.5 材料设备损耗率按合同规定或套用当地定额或经甲方认定的由材料供应商提供
的相关说明 。损耗率没有任何规定的 , 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 。属乙方超额
订购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如超领额度超过 5% , 对超过 5%的部分 , 
甲方另收取 20%管理费作为违约金;5%以内的部分甲方按甲供价格扣回 。如乙方
在工程中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计算的结算量 , 甲方不补偿节约的
材料设备费用 。
3. 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
3.1 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和具体品牌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
3.2 属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 ,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 20日内完成限价工作 , 乙方
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
3.3 甲方完成限价并通知乙方后 , 乙方超过 20 日未订货 , 此后该材料价格因市场原因
涨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按甲供方式另行订购该种材料 , 乙方向甲方
支付该材料总价10%的违约金 。
3.4 对于实时限价材料 , 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 , 而甲方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所限
价格购买 , 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 , 而乙方仍拒绝购买 , 则该种材料改为甲供 , 
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材料总价10%的违约金 , 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
4. 甲方指定材料设备
4.1 甲方指定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 由乙方履行采购义务;
4.2 对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 , 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 导致的供
货错误、供货延误、工期拖延、工程质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 乙方应赔偿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
第十一章.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1.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约定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3 。
2. 甲方的工程指令、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经办人员由签字并盖章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方生
效 。未按上述要求发出的变更与指令 , 乙方可拒绝实施 。
3. 甲方发出的的有效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 , 乙方应按要求实施 , 如乙方拒绝实施 , 甲
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 , 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