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5)



15.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5.2.1 卫生器具的品种 规格 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5.2.2 给排水管材 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5.3 施 工 要 点
15.3.1 各种卫生设备与地面或墙体的连接应用金属固定件安装牢固 金属固定件应
进行防腐处理 当墙体为多孔砖墙时 应凿孔填实水泥砂浆后再进行固定件安装
当墙体为轻质隔墙时 应在墙体内设后置埋件 后置埋件应与墙体连接牢固
15.3.2 各种卫生器具安装的管道连接件应易于拆卸 维修 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有
橡胶垫片排水栓 卫生器具与金属固定件的连接表面应安置铅质或橡胶垫片 各种
卫生陶瓷类器具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窝嵌
15.3.3 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 墙面 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采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
密封
15.3.4 各种卫生器具安装验收合格后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
15.3.5 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 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各类阀门
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 便于使用和维修
15.3.6 嵌入墙体 地面的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保护 其厚度应符合下
列要求 :墙内冷水管不小于 10mm 热水管不小于 15mm 嵌入地面的管道不小于
10mm 嵌入墙体 地面或暗敷的管道应作隐蔽工程验收
15.3.7 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 平行间距应不小于 200mm 当冷热水供水系统
采用分水器供水时 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15.3.8 各种新型管材的安装应按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施工
16 电气安装工程
16.1 一 般 规 定
16.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 灯具安装
16.1.2 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6.1.3 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 大功率家电设
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16.1.4 配线时 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 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 零线(N)
宜用蓝色 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16.1.5 电路配管 配线施工及电器 灯具安装除遵守本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1.6 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16.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6.2.1 电器 电料的规格 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

16.2.2 电器 电料的包装应完好 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 附件 备件应齐全
16.2.3 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 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16.2.4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 管内应无毛刺 管口应平

16.2.5 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 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 插座 宜选用同一系列
产品
16.3 施 工 要 点
16.3.1 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 确定管线走向 标高及开关 插座的位置
16.3.2 电源线配线时 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16.3.3 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当管线长度超过 15m 或有两个直角弯时 应增设拉线

16.3.4 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 8根 电线总截面
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 40%
16.3.5 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16.3.6 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500mm
16.3.7 电线与暖气 热水 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交叉距离不
应小于 100mm
16.3.8 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接头搭接应牢固 绝缘带包缠应均匀
紧密
16.3.9 安装电源插座时 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 右侧应接相线(L) 中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