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酸甜苦辣”——小姚和老姚的故事 丨我为群众办实事( 二 )



上海法院|“酸甜苦辣”——小姚和老姚的故事 丨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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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第一次出去讲课是在民乐学校。这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我讲课的听众是小学三年级,讲课的内容是《民法典》中的监护制度。之所以想讲这个制度,主要考虑到:
01
今年是《民法典》施行元年,对于小朋友而言,他们不知道《民法分则》《民法总则》。面对这样全新的一代人,从《民法典》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合适的。
02
《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关系最为紧密的制度之一就是监护制度,想起之前市区曾有法院作出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而变更监护的典型判决,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
03
当今社会离婚率升高,未成年人的监护失职往往会让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或者涉罪。
因此,我希望让孩子们先从了解国家是如何从法律层面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开始,使他们了解到社会对于未成年保护的重视程度。此外,我还在PPT中增加了比如白帝城托孤的动画情节、《哈利波特》的影视节选,让这堂略有点沉闷的课程在欢声笑语中度过。
最后的提问环节,有几位小朋友小心翼翼地提出了几个问题,“我爸爸不管我,家里只有爷爷,我应该怎么办?谁管我?”“爸爸妈妈离婚了,我怎么办”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在今后的生活里对他们有点滴帮助。
讲课结束后,使我惊讶的是孩子们竟然向我围了过来,索要签名。当时我又喜又窘,喜的是原来孩子们还挺喜欢我的课,感觉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窘的是,自己的字实在羞于见人,万一我签字之后,把在他们心目中刚刚树立的人设坍塌了怎么办?所以第一反应,我是拒绝的,但随着孩子们一声声急迫地唤着老师,忽闪忽闪的小眼神,好吧,我输了……于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不至于人设坍塌,我恭恭敬敬地用楷体写了几个自己的名字,并附上对同学们或感谢或期许的寄语。

上海法院|“酸甜苦辣”——小姚和老姚的故事 丨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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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初至6月初,每周我们都安排了1-2场讲座。当时我天真地设想,以为我俩只要其中有一个人前往学校讲课就行。其实现在想来,如果我们同时去不同的学校,本次活动的节奏会更快。
最后,我和老姚的记录是:老姚连跑7场;我6场,除了第一站没有讲课只是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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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老姚同志的观点,“咱们多辛苦一点,对于我们和学生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咱们一起去同一所学校不同年级讲课,能够扩大受众,把活动的效果做得好点。”
再插播一下,老姚同志,每月在办案件80+,加之团委的各项活动以及当下的教育整顿,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重!而我,就在刚被光荣地任命为普法讲师后不久,一下子收了29个案子,加之几乎每个案件都需要做财产保全,记得当时给当事人寄送材料,都是自己去各个办公室化缘拿A4纸盒子打包好。
回首那段日子,对于我和老姚而言,经历了一段很“丰富”的时光,除了本职工作外,我们回家还需要备课。说到这里,不得不“吐槽”,老姚可以选择回家做PPT、讲义;而我只能留在单位,毕竟家里有一位随时可能帮我按“删除”键的人类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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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个老姚的备课故事,记得第一次讲课前,老姚竟然利用起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将正在上大班的女儿发展为听众。用他的话说,自己的女儿能大致听懂,基本上对面的小学生就差不多了。回家看了一眼酣睡的幼崽,我只能仰天长叹,一边对老姚羡慕嫉妒,一边乖乖继续做我的讲课课件。没有听众,我就自己不断上网找资料打磨PPT。针对不同的年级的学生特点,即便是同一讲课主题,我也对课程内容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