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代官场潜规则:曾国藩是如何收礼和送礼的( 三 )


四十万之巨,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 。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 。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了一个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八万两,显然书吏做了极大让步 。
恰好在这时,中枢的批复到了 。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同意他们免于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说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 。按理说,皇帝发了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了 。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 。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毕竟以后他还需要和户部打交道 。
曾国藩也有“小金库”
那么,以上这些开支,钱都是从哪来的呢?
原来,曾国藩在自己的财政司中建有一个“小金库” 。我们说过,总督的平均陋规收入一年会有十八万两 。那么曾国藩不许下属给他送贵重礼物,不收现金,这样就少了一大块 。此外,他还不收各州县送的陋规 。但是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 。因为这些单位,是有钱单位,如同今天的烟草专卖局,你不收,他们也发作福利了 。
小金库的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 。曾国藩同治七年底进京,一路路费和生活费,在京中送礼所用,再加上带到直隶总督府的两千两零花钱,全系“小金库”中的钱,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 。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 。
在曾国藩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之际,“后路粮台”的“小金库”共存了三万两左右 。如前所述,这三万两小金库在北京只花掉了两万,还剩下一万怎么办呢?按官场惯例,这一万多,曾国藩完全可以携归家里 。不过他却不想这样做 。在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的信中,曾国藩对纪泽说:“其下余若干(尔临北上时查明确数)姑存台中,将来如实窘迫,亦可取用 。否则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 。”就是说,家里实在需要花钱,可以用一些 。否则,临全家北上时,想办法捐掉 。曾国藩要求“散掉”时不可为人所知,“凡散财最忌有名”,这是因为“一有名便有许多窒碍” 。他还说:“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
这是解读曾国藩为官风格最关键的两句话 。一方面,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清官 。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 。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 。但另一方面,曾国藩也接受官场潜规则,包容那些丑陋的官场生存者 。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 。也就是说,内清而外浊,内方而外圆,只要清官之实,不要清官之名 。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曾国藩的志向,不是“当清官”,而是“做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