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帝王均提倡植树永乐年间盗木十株廷杖四十( 三 )


道光年间,有香山村民夜间到御园(静宜园)墙外砍伐林木十余株,想去盖房,被夜巡的八旗护军捉拿,随即被送至大牢问罪 。
民国时期曾定清明节为植树节
警察负责京城植树及林木看护
民国四年(1915年)7月,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将每年的清明节定为“植树节” 。由此京城便加大了树木种植及管理 。此前(清末),京城栽植行道树已由巡警负责,此后进一步明确了植树及林木看护为警察厅的职责之一 。每年春季,由各城区巡警在辖区马路两侧栽植行道树,同时“沿街而巡,以维树木,遇损伤者,轻则训之,重则罚之,不一而论 。”
【历代帝王均提倡植树永乐年间盗木十株廷杖四十】民国十一年(1922年)5月,刘梦庚(字炳秋,湖北人)任京兆尹(相当于市长)后,响应孙中山先生和冯玉祥将军“为国植树,造福于后人”的号召,于植树节(清明节)之际率众在京西石景山附近的蟠龙山上大面积植树 。为纪念此次植树活动,他还亲手立了一块植树碑 。正面镌刻“辑威将军京兆尹刘梦庚手植”十二个大字,背面题有“中华民国十三年植树节”落款 。这是北京地区最早为“植树节”而立的纪念碑 。
民国十四年(1925年)1月,北平市政府在全市行道树勘察报告中提到“全市各行道树,除景山前街有梓树、楸树,天安门前有绒花树(合欢树),西黄城根有柳树外,其余多属槐树(国槐、刺槐)” 。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由北平市工务局管理行道树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由北平市农事试验场林务股主管行道树,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制定了北平市行道树计划,由此促进了京城城市道路的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