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历史上的非诚勿扰:唐朝流行抢进士

导读:唐朝时 , 就在新科进士举行“同年”大会这天 , 城里权贵家的待嫁美女便倾城出动 , 涌向曲江寻找意中人 。如果相中了 , 就告诉有权有钱的父母安排去提亲 , 而且大多是当即举行婚礼 。提起古代婚姻 , 不少人认为 , 那时男女没自主权 , 一切是“父母之命 , 媒妁之言” , 如果“不待父母之命 , 媒妁之言 , 钻穴隙相窥 , 逾墙相从 , 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此种认识 , 尽管不能说是错误 , 但至少是“以偏概全” 。
的确 , 唐宋以前 , 婚姻嫁娶一般要经过纳采(送礼、求亲)、问名(询问女子姓名、生辰)、纳吉(到女方家送礼、订婚)、纳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请期(定婚期)、亲迎(成婚)等环节 , 古称六礼 。到了唐宋以后 , 六礼已减为三礼 , 即纳采、纳币、亲迎 。但无论怎样 ,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不能见面”等规定 , 都是政府倡导的;但政府倡导的风俗习惯也开始逐渐动摇 , 甚至出现了“非诚勿扰”(电视里常见的抛绣球选女婿)以及“万人相亲会”那样的相亲节 。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载:“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 , 或借园圃 , 或湖舫内 , 两亲相见 , 谓之相亲 。男以酒四杯 , 女则添备两杯 , 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 。”意思是男子带着礼品到女方家里 , 或在园圃里 , 或在湖上 , 双方见面 。桌上 , 男方放四杯酒 , 女方放两杯酒 , 以表示男强女弱 。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背景下 , 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这样被决定了 。如果说上面的做法打破了“婚前不见面” , 那么 , 下面要说的“相亲会” , 则是对流行几千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颠覆 。
古代“情人节”一般有三个:元宵、上巳、七夕 。每年农历三月初三 , 传说是王母娘娘开蟠桃会的日子 。这一天 , 藏在深闺的女子和青年小伙子都纷纷外出踏青 , 她们在河畔嬉戏、插柳赏花 , 如杜甫所说“三月三日气象新 , 长安水边多丽人” 。而男子们也分坐河渠两旁 , 在上游放置酒杯 , 酒杯顺流而下 , 停在谁的面前 , 谁就取杯饮酒 , 以曲水流觞的方式吸引意中人 。如果双方对上眼了则一起漫步灞上 , 折柳相赠 , 啸声不断 。如果说农历“三月三”是古代白天的相亲节 , 那么“元宵节”则是古代男女晚上的相亲节 。
元宵节晚上 , 古代青年单身男女走上街头 , 借赏灯、逛花市的名义 , 月影疑流水 , 春风含夜梅 , 男女彼此也心照不宣 , 会用眼角余光偷看异性 , 心里七上八下 , 但又憧憬着那份“灯下邂逅”的心动缘分 , 自有一番“众里寻她千百度 , 蓦然回首 ,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浪漫 。单身男女一旦看上心仪的人 , 便会请朋友上前自报家门 , 如对方也有“眼缘” , 那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 。然后彼此留下姓名、地址———尽管当时没有手机 。双方回家后各自禀告自己的父母 , 于是父母大人便可按照“明媒正娶”的程序 , “热热闹闹”而且“严肃认真”地走一下过场 , 直到把这个“灯下缘分”送到婚姻洞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