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造假盛行:新恒平伪造周鼎被汉文帝灭三族( 二 )


就丹药本身而言,从它产生那天起,不仅没有给人们带来延年益寿的好处,相反,“欲求长生,反致速死”,服食丹药的人往往提前结束了性命 。原来所谓的神丹妙药竟带有毒性 。科学地说,丹药中所含有铅、汞、硫、砷等化合物,多是有毒的 。铅,服后可导致人性格改变,神经错乱 。汞(即水银),中毒后手脚发麻,口腔麻痹 。砷的氧化物有剧毒 。正因如此,自古以来,从帝王百官到道士女冠,服丹丧命者数不胜数 。仅是死于丹药中毒的皇帝,历史上就有十五六位,其中尤以唐、明两朝为甚,唐朝有一代英主唐太宗等6位皇帝死于丹毒,明朝则有世宗嘉靖等5位皇帝之死与丹药有关 。
对于丹药的毒性,历代有识之士和一些冷静的炼丹家早有认识,唐时《玄解录》说:“金丹并诸石药各有本性,怀大毒在其中 。”北宋沈括等人更明确提出,对金丹大药“不可不戒”,“生金有毒,至于杀人 。”从这个角度上讲,旨在长生的丹药无异于害人的毒药 。
不过,在古代,能够服食丹药的,非富即贵,虽然是假药,但跟今天“化学家”们制造的假冒伪劣相比,危害要小得多了 。
3、有人因造假被灭三族
《唐律疏议》上规定:如果这种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则要被判处绞刑 。
遭遇假货,总是件让人不愉快的事 。小则破财,大则丢命,因此,对于造假者,自古至今,人们都是深恶痛绝的 。
清朝,安徽桐城人许奉恩在《兰苕馆外史》中记载,一个叫定远的地方,春夏大旱,田间颗粒无收 。到了六月中旬,终于下了雨,于是农民们思谋种荞进行生产自救,但苦于没有种子 。制假售假者某甲“藏陈荞甚多,虑颗瘪色黯,不能出售,以甑蒸之,顿觉硕大光润,大喜,遂榜其门曰:‘出卖荞种’ 。于是争往购求 。荞价翔贵,获利千万 。”这用甑蒸了的种子,种到田里的结果可想而知,“由此饥饿以死者不胜屈矣” 。后来,卖假种子的某甲,受到了天谴:“无何,雷击某甲死,釜底书‘蒸荞误人,粉身莫赎’八字 。”这当然是演义了,但可见时人对造假者的痛恨 。
西汉文帝时有人名新恒平,是个造假高手 。他伪造了玉杯和周鼎,企图欺骗文帝而取得富贵 。在玉杯上刻“人主延寿”,令人献上 。又诳称周鼎亡在泗水中,现在黄河溢出,与泗水相通,望见东北汾阴有宝金之气,可能是周鼎要出现吧 。文帝于是派人在汾阴治庙,南面临河,想祭祀后取鼎 。后鼎出汾阴,文帝大喜 。其实,是新恒平埋鼎汾阴 。此人可奉为赝品制作的祖师爷 。他下场很惨——被揭穿后,新恒平因造假被文帝夷灭三族 。
敢骗皇帝的多,敢骗群众的更多 。对这些造假者,历来处罚都很严厉 。
在唐朝,《唐律疏议》上规定:一旦某种食物变质,已经让人受害,那么所有者必须立刻焚烧,否则要被杖打90下 。如果不毁掉有害食品,反而送人甚至出售,致人生病,食品所有者要被判处徒刑一年 。如果这种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则要被判处绞刑 。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本应被焚烧但未被焚烧的有害食品造成死亡,食品的所有者也要按过失杀人来处罚 。
到了宋朝,商品经济大繁荣,投机分子常常使用“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注水”之类的伎俩牟取利润 。为了加强管理,宋代官府让各类商人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否则就不能从事该行业的经营 。商品的质量也由各个行会把关,行会首领负责评定商品的成色和价格,充当本行会成员的担保人 。行会把关之外,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者给予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