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2021版的中华香烟 2022贺岁版硬中华香烟内包装( 四 )


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车票实名制管理所获得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 , 应当予以保密 。除依法向国家有关机关提供外 , 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认真妥善处理有关车票实名制管理的投诉举报 , 对铁路运输企业落实车票实名制管理制度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 并依法处理车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
第二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铁路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 不得拒绝、阻挠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在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 , 发现殴打、辱骂车票实名制管理人员 , 冲闯、堵塞实名查验通道 , 破坏、损毁、占用实名查验设施设备、场地等扰乱车票实名制管理工作秩序、妨碍车票实名制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 ,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予以制止;对不听劝阻、逃避车票实名制管理或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
第二十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的 ,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 , 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旅客提供进站、乘车服务的 , 由铁路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未按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 , 由铁路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责令改正 ,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 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拒绝、阻碍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 由铁路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提供车票实名制管理必要的场地、作业条件 , 以及车票查验和身份证件识读等设备的 , 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 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其他有关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的 ,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
第三十五条 铁路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实名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时 , 应当恪尽职守 , 廉洁自律 , 秉公执法 。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 ,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求 , 加强并从严从紧实施车票实名制管理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年×月×日起施行 。原《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0号)同时废止 。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乐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