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卖国之谜:秦桧到底是权臣还是奸臣?( 三 )


二是同年八月,岳飞奏请立储 。首先,立储之说挑明了高宗的隐痛 。那时高宗才三十岁,膝下虽无子,但立宗族之子为储君为时尚早 。据传,高宗逃亡之时,因惊恐过度,失去了生殖能力 。岳飞的立储之请,触犯了高宗讳莫如深的“性无能”的忌讳 。其次,武将不得干预朝政是宋代的祖宗家法,岳飞拥重兵而高谈废立大事,绝对地违反了官场的潜规则,叫立足未稳的高宗不得不胆战心惊 。
当时,岳飞控军二十万,是南宋王朝军队的一半,且兵强将勇,足以对高宗的地位构成严重的威胁 。但他不自收敛,违背了“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人准则,有时执行命令迟缓,以致在对他的诉讼状里,有“岳飞坐拥重兵,于两军未解之间,十五次被受御笔,并遣中使督兵,逗留不进”之语 。这当然是夸大之词,但在高宗眼里,岳飞的确有拥兵自重之嫌 。特别是郾城大捷之后,连续十二道金牌才把他召回,也就是说,他连续十一次抗旨 。值此多事之秋,一个拥兵自重、不听圣旨的将领能留着吗?仅从王朝和皇帝的个人安危而言,赵构不可能不杀岳飞 。所以说,起心杀掉岳飞的是赵构,身为首相的秦桧,只是个必然的执行者而已 。
据《刑部大理寺状》,卷入岳飞诏狱案的共计九人,由秦桧、万俟卨所拟的判决预案,是“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王处仁私罪流,岳云私罪徒……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 。看来,秦桧等人还想留岳云一命,而且判的仅是徒刑,低于流刑一等,预留了加刑空间 。但是,高宗的最后裁断是:“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余并依断 。”
将岳云由徒刑超越流刑,定为斩刑,完全是高宗的狠毒,赶尽杀绝,应与秦桧无关 。
【秦桧卖国之谜:秦桧到底是权臣还是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