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方案标书范本( 二 )


3、装饰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其工程实际完成量的 80% 。
4、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并完成工程项目所有资料完整移交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提报竣工结算文件(含相应资料),甲方审核确认完毕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供材按实际发生额同期扣除 。
5、余款 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保修金退还日期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取得之日起满两年后,并相应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 。即使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第八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工作:
1、负责指定施工所需水、电接口,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
3、提供施工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发包方对工程及承包方的意见均需通过发包方代表与承包方接洽 。
二、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提交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
2、每月20日前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
3、乙方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工作 。
4、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5、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达到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交工前所有施工机械、材料及垃圾清运完毕,费用乙方承担 。
6、服从监理及甲方代表施工调度,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工作;
7、完成整体消防系统调试开负责相关部门消防工程验收 。
8、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政策,并承担其费用 。
9、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监理、业主同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第九条:竣工验收
(1) 设计图纸(含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
(3) 施工记录;
(4) 特种材料、工件(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
(5) 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第十条:质保期限:
质保期为 二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取得竣工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十四个月 。在此期间,凡因装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 。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措施
一、服务措施:
1、 在保修期内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问题处理记录 。
2、 在保修期内,若紧急情况发生后,乙方应能及时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误期赔偿费;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甲方委托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 。若检测结果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
3、因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