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胜傅友德被赐死:一次有别于其他朝代的残杀( 二 )


至于如何“赐死”,语焉不详 。张岱《石匮书》说得比较清楚:冯胜妻家的亲戚告发,他在家中埋藏兵器 。朱元璋把冯胜叫来,请他喝酒,说:“我不问 。”一名大将军家中收藏一点兵器,不足以构成死罪,况且“免死铁券”明确宣告:“除谋逆不宥,尔免二死,子免一死 。”于是只能用不露痕迹的形式—请他饮毒酒,也就是《明通鉴》所说的:“上召(冯)胜饮之,酒归而暴卒 。”人们一看便知“暴卒”的原因,但不敢明说,美其名曰“赐死” 。
颖国公傅友德的“赐死”方式略有不同 。洪武二十六年(1393)他和冯胜一起被“召还”,次年赐死 。至于“赐死”的原因,《明史·傅友德传》没有明讲,《明通鉴》有所补充:定远侯王弼与冯胜、傅友德同时从军中召回京师,适逢蓝玉被处死,傅友德内心恐惧,王弼对他说:“上春秋高,旦夕且尽我辈,奈何?”朱元璋通过内线获悉此事,决定赐死 。
关于“赐死”的细节,《明史》与《明通鉴》都没有记载 。查看《石匮书》终于明白,并非用酒毒死,而是采用了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的手法:“蓝玉诛,友德以功多内惧,定远侯王弼谓友德:‘上春秋高,行且旦夕尽我辈……’太祖闻之,会冬宴,从者彻馔,彻且不尽一蔬 。太祖责友德不敬,且曰:‘召二子来!’友德出,卫士有传太祖语曰:‘携其首至 。’顷之,友德提二子首以入,太祖惊曰:‘何遽尔忍人也?’友德出匕首袖中,曰:‘不过欲吾父子头耳 。’遂自刎 。太祖怒,分徙其家属于辽东、云南地,而王弼亦自尽 。”
张岱倾向于认为:冯胜“积战功久”,但“时时见桀骜”;傅友德与常遇春并称“虎将”,但“喑鸣跳荡”,是他们“不以正毙”的原因,似乎有失片面,也和他后面的感叹自相矛盾:“古大将创立功业,得以令终者,代有几人哉!”
【冯胜傅友德被赐死:一次有别于其他朝代的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