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经营范围可以有哪些?( 六 )


农药等污染物进入土壤后是怎样自净的?
土壤自净作用是土壤本身通过吸附、分解、迁移、转化而使土壤污染物浓度降低甚至消失的过程 。只要污染物浓度不超过土壤的自净容量,就不会造成污染 。一般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或改善土壤胶体的种类和数量,改善土壤结构,可以增大土壤自净容量(或环境容量);此外,发现、分离和培育新的微生物品种引入土体,以增强生物降解作用,也是提高土壤自净能力的一种重要方法 。
农药有机污染及其成因
农药对土壤的污染是指人类向土壤环境中投入或排入超过其自净能力的农药,而导致土壤环境质量降低 。以至影响土壤生产力和危害环境生物安全的现象 。农药对土壤的污染与施用农药的理化性质、农药在土壤环境中的行为及施药地区自然环境条件密切相关 。
化学农药包括各种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剂等 。农药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物对农业发展和人类粮食供给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有资料表明,世界范围内农药所避免和挽回的农业病、虫、草害损失占粮食产量的1/3 。然而长期大量的使用农药其污染及危害是极为严重的,农药对土壤、大气、水体的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已引起了世人的广泛关注 。研究表明,施用农药的80%-90%最终将进入土壤环境,其行为包括:被土壤胶粒及有机质吸附;被作物及杂草吸收;随地表水径流或向深层土壤淋溶;向大气扩散、光解;被土壤化学降解或微生物降解 。其中土壤吸附是导致农药在土壤中残留污染的主要行为 。是指在土壤作用力下使农药聚集在土壤胶粒表面,使土壤颗粒与土壤溶液界面上的农药浓度大于土壤本体中农药浓度的现象 。吸附会降低农药的活性,影响药效的发挥,同时也阻滞了农药在土壤中的迁移和挥发 。土壤的有机污染作为影响土壤环境的主要污染物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有毒、有害的有机化合物在环境中不断积累,到一定时间或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给整个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即所谓的“化学定时炸弹” 。其他土壤有机污染物还包括氨基甲酸酯类、有机氮类杀虫剂和磺酰脲类除草剂,这些种类的农药毒性较低,但因使用范围扩大,其对土壤造成的污染亦不容忽视 。
近年来的研究发现,许多化学农药具有环境激素效应,其残留污染物对人和动物内分泌系统产生干扰作用,影响生殖繁衍,造成雌性化、腺体病变和后代生命力退化 。1998年,FAO曾经公布一系列具环境激素类效应的农药,包括除草剂11种、杀菌剂12种和杀虫剂30种,以及一些植物生长调节剂 。这些农药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被禁用或限制使用,并成为该地域农副产品贸易的安检对象,成为发展中国家农副产品出口的一道新的绿色壁垒 。
农业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农业公司的经营范围有:
农作物、蔬菜、水果、苗木的种植及销售;林木、花卉种植;农业科技技术咨询服务;农产品展示;农业观光;水果、蔬菜的种植及采摘;食品的加工;农业技术咨询;
养殖方面的经营范围有农药、农副产品、日用百货、营林机械、普通机械、环保机械的销售;化肥、薄膜的零售、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国内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农林喷灌、滴灌技术服务、农林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服务;技术方面有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种植方面有销售谷物、薯类农作物、豆类农作物 。
农业科学技术的研发、推广及应用;经济信息咨询及服务;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用机械、农副产品的销售;化肥、农膜(限零售);农副产品网络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