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3月30日,天津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被告李允之因杀人、损毁尸体罪处死刑:被告施美丽因共同杀人、损毁尸体罪处无期徒刑 。
5月11日,李宝通过天津市人民法院,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呈交了5页3000余字的上诉字 。
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上诉驳回”的终审判决 。
7月24日上午10时,天津市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命令,监提李宝、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施美丽被押往天津监狱,开始了她漫长的铁窗生活 。
这起历时近5年,轰动津城的箱尸案,终于以正义战胜邪恶而告结束 。
- 至今无解的七大谜团:史前爆发过核大战?
- 民国文坛轶事:章太炎曾讽刺孙中山是魏忠贤
- 盘点民国颜值爆表美男子:这才是真正的高富帅!
- 中国国民党成立的标志 中华民国成立
- 民国时期的红会副会长:黑帮事业之外的杜月笙
- 民国家谱严禁同姓为婚犯者将被拘祠、依律令离
- 民国的怪象:中南海有总统而紫禁城竟还有皇帝
- 中国七大奇迹分别是什么 中国七大奇迹
- 历史揭秘:史上最著名的七大谎言
- 从鲁迅的收入看三十年代民国著名文人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