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钱币发展:秦始皇靠着黄金统一天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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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这样的国际市场中,黄金的流动方向也直接关系到国力的强弱 。《商君书·去强》就指出一定数量的黄金和粟可以等价换取,而且粟和黄金的数量关系着国家的兴亡 。虽然《商君书》更重视粟,但也说明黄金已经成为国际间的共同货币 。
除了黄金和粟,黄金和象牙、珠玉、绢等皆可以计价交换,且交换的地域范围很广 。以楚国的金币为例,1985年之前的考古工作已经在湖北、河南、陕西、山东等省发现了这种金币 。这证明黄金已经成为战国时期各国一项普遍的交易媒介 。
上文所述都指向一个结论,先秦黄金的通行到此时已经将列国的个别经济体一起纳入一个单一的货币体系,且足以形成一个统一的经济制度架构 。
上文证明,在战国中后期,无论是战国七雄间的政治交易还是贸易流通,黄金都占有相当地位,国际性的黄金市场基本形成 。然而,令人感到困惑的是,古代称作“金”的东西,到底指的是黄金,还是铜?这个问题曾困扰了许多经济史学者,也引起了争论 。
其实在春秋时尚存在金、铜不分现象,《左传》载:“郑伯始朝于楚 。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 。’所以铸三锺 。”这里说的金就是可铸为武器的铜 。
但是到了战国,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改变 。作为战国史最基本文献的《战国策》一书,提到“金”者甚多,而述及“铜”者只有一处,《战国策·赵策一》说:“董子之治晋阳也,公宫之室,皆以炼铜为柱质,请发而用之,则有余铜矣 。”这里所述很明确的是指用以铸造兵器的金属材料 。因此,从《战国策》所载的史料可以明确断定,战国时代金、铜已经划分得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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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开直接明说出“黄金”之名者外,其余的“金”也都指的就是黄金,而不是以之铸钱炼柱的铜 。《战国策》之外,如《史记》记载,“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指黄金、白银与赤铜,划分得相当明确 。《汉书·食货志》云“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也是这个意思 。
另外,体积小价值高的特点也可以证明,战国时期出现的“金”,不是铜,而是金 。有一个故事说,有人想要得“金”,他就去卖“金”的地方,抢了一些“金”回来 。如果抢的是体积和重量都很大的铜,恐怕抢劫就不会那么顺利了 。《吕氏春秋》中说“分府库之金,散仓廪之粟”,又说“千金之剑”,这里的“金”也比铜更具解释力 。
先秦“一金”或“镒”重量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50 克,按此换算,可以解释《史记》中的一个故事 。郑朝以三十金“献之赵太卜,因告以祭地事”,这里的三十金大约可抵7.5 公斤黄金 。如果这里的“金”只是7.5 公斤铜,恐怕就很难说是“献”了 。
秦王为了追杀樊於期,说要赏赐有功者“金千斤,邑万家” 。燕国的太后嫁女儿给诸侯,要“奉以千金,赍地百里” 。千斤黄金与万户之邑和百里之地并举,显示出它们具有相当的价值 。如果千斤铜和百里地并列一起,就显得很不相称了 。
还有一则关于范蠡的故事也能说明问题,范蠡的儿子在楚国杀了人,范蠡托人去救,就出了“千镒”黄金 。上文所说,春秋战国之间的楚国,是用铜贝的 。如果这“千镒”都是铜,那再换成铜贝,岂不是要熔化铸造,国家允许与否不说,光是铸造恐怕就要用很长时间,这来得及救人吗?所以,这“千镒”是黄金的话,办起事来更方便,收钱者也更觉得有价值 。
因此,众说纷纭的战国时期的“金”、“黄金”是“金”还是“铜”的问题,可以说得到了解释 。不管是在计量单位上,还是在送人为礼上,黄金显然比铜更有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