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农药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三 )


(1)混配混用中各单剂有效成分不能发生不利药效发挥及作物安全性的物理和化学变化 。
(2)各单剂混配混用后对有害生物的防治效果至少应是相加作用而无颉颃作用 。
(3)混配混用后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不能高于单剂的毒性 。
(4)各单剂在单独使用时对防治对象高效,在混配混用中的剂量应维持其单独使用的剂量以确保防治的有效性 。
2.以延缓抗性为目的的混配混用原则
目前有相当的农药混配混用以延缓害物抗药性为目的,特别是杀菌剂的混配混用,除兼治型外,大部分是克抗型 。尤其是内吸杀菌剂,如苯并咪唑类、苯基酰胺类等,其抗性大多是由单主效基因控制的,抗性产生较快而且抗性水平很高,而一般保护性杀菌剂作用部位多,抗性发展较慢,二者混用可显著降低内吸剂的使用剂量,降低选择压,从而达到延缓抗性产生的目的 。杀虫剂中有相当一部分混配混用是以延缓抗药性为目的,特别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的混配混用 。以延缓抗药性为目的的混配混用应遵循的原则:
(1)各单剂应有不同的作用机制,没有交互抗性 。单剂的作用机制不同,各自形成抗性的机制也就不同,即选择方向不同,如果混配混用就可以相互杀死对它们各自有抗性的个体,从而使抗性种群的形成受到抑制 。单剂之间如果有负交互抗性则更为理想,因为从理论上讲,具有负交互抗性的单剂混用后不会对这种混用产生抗药性 。
(2)单剂之间有增效作用 。混配混用后产生增效作用,可以提高淘汰有抗性基因个体的能力 。此外,混用增效,可以降低单位面积用量,降低选择压,可以延缓抗性产生 。
(3)单剂的持效期应尽可能相近 。如果单剂之间持效期相距甚远,则持效期短的单剂失效后,实际上只有另一单剂在起作用,达不到混用的目的 。
(4)各单剂对所防治的对象都应是敏感的 。否则起不到抑制抗性发展的作用,还会造成药剂的浪费 。
(5)混配混用的最佳配比(通常为质量比) 。应该是两种单剂保持选择压力相对平稳的重量比,这个配比从理论上讲就是混配制剂中各单剂对相对敏感种群的致死中量或致死中浓度的比值 。
以延缓抗性为目的的混配混用不能单纯以共毒系数大小来确定最佳配比,这和以增效为主要目的的混配混用应有所区别 。
3.以增效为目的的混配混用原则
以增效为目的的混配混用以杀虫剂居多,杀菌剂和除草剂较少 。增效混配混用应注意的原则:
(1)混配混用后单剂间增效作用明显,单位面积用药量显著降低 。
(2)混配混用后不能增加对非靶标生物,特别是对哺乳动物的毒性 。
合理使用农药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合理使用农药应遵循以下原则:对症下药、适期施药、采用合理的用药量和用药次数、选用适当的剂型和施药方法、轮换用药、混合用药、看天气用药 。
农药应用需遵循的原则:
一、防病低浓度,治病高浓度 。
这是农药科学使用的第一原则,也就是说,即使治病也不能浓度过高,否则易产生抗药性和药物浪费,同时也易产生药害 。
二、交换用药,混合用药 。
一种农药效果再好,也不要在一茬作物上使用超过3次以上 。最好2-3种具有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混用 。不同的作用机理和作用方式既增加了防治的效果,又降低了病虫草害的抗药性 。当然,也可以同时加上一种或几种营养、防病、提高免疫力的叶面肥或植物生长调节剂 。
三、均匀喷施,定量用药 。
喷雾器的压力要足,雾化要好,喷出的是雾而不是雨 。喷药是要喷施叶片两面和茎秆,做到细致均匀,不能漏喷或重喷,以免造成防治效果不佳或农药药害;不能将两喷雾器或三喷雾器的药加到一喷雾器里喷施,这样无形中加大了浓度;更不能该喷三喷雾器才能到位的,为了省事,只喷了两喷雾器,甚至一喷雾器 。否则,治病冶虫效果差,甚至越打越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