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满清500格格嫁蒙古?史上最大规模和亲来龙去脉( 二 )


满蒙联姻,不是临时之举,而是形成了正式的制度,叫“备指额驸制度” 。清初规定,清皇帝之亲女、养女成年婚配,除在满族内进行外,多嫁与蒙古 。凡指婚额驸,由理藩院行文,十三旗,查取各旗王、贝勒、贝子、公之嫡亲子弟及公主、格格之子孙,凡十五岁至二十岁,聪明俊秀的台吉、塔布囊,将衔名、年龄注明,于每年十月送至理藩院 。造具年龄、姓名、三代履历清册报院后,咨送宗人府拣选 。凡已开送职名者,令其父兄于年节请安时,各带来京,带领引见,恭候备指 。道光十九年(1839) 改定,蒙古保送额驸年龄为十三岁至二十三岁 。正是因为这一套系统的“备指额驸制度”,满蒙关系越来越融洽,越来越亲密 。这既是政治联盟,也是军事联盟,使得我国北部边疆稳定,民族不断融合
联姻结盟如此成功,由蒙古“科尔沁部落”为首的及“土谢图汗、愽尔济吉特”等部落纷纷归附清朝,1636年蒙古各部落接受满清王朝封官封爵,进而推行盟旗制度,这标志着双方君臣关系的最终形成 。其中科尔沁部在清朝入关和征服各部落的战争中披荆斩棘,为清王朝的建立和巩固立下了卓著功勋,因此位列蒙古草原各部之首,拥有至高无上的荣耀和地位 。但这种荣誉和地位,绝不是仅仅因为联姻而获得,《清史稿》中这样说“图谢图亲王、达尔汉亲王、卓礼克图亲王、札萨克图郡王四爵俸币视他部独增,非惟礼崇姻戚,抑以其功冠焉”,此话应该不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