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回归南宋之谜:秦桧到底是不是金人的奸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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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归说中,陆游《老学庵笔记》中的记载却颇为另类 。说秦桧在山东计划南逃时,船只都已备好,惟独怕金营中有人告发,所以仍犹豫不决 。适遇一个略有交情的金人,便将自己的想法告之 。金人说:“何不找监军商量一下?”秦桧说不敢 。金人说:“不然,我国人一旦许诺你,就会担起有关责任,虽因此死都没有什么遗憾的 。若你逃而被抓获,即使想宽恕你,也不敢了 。”秦桧便听其言,找监军商量 。监军说:“中丞果然想南归吗?我们契丹人亦有逃归者,但回去后更受怀疑 。怎么知道你南归后,宋人会认为你忠呢?你若果真想走,不必顾虑到我 。”秦桧喜出望外,赶紧道谢说:“公若允许,也不必问我南归后的祸福 。”于是,监军同意秦桧南归 。
【秦桧回归南宋之谜:秦桧到底是不是金人的奸细?】不知陆游这段记载的来路,有学者以为“无非是得之道听途说”,因为《老学庵笔记》成书较晚,当时秦桧己死四十年,所以绝非作者的亲历 。其内容所载,也有颇令人困惑之处:就是那个金军的监军怎么那样富有人情味,居然同意秦桧南逃,甚至还愿意承担有关责任,这与古代战争环境所规定的文化氛围似乎也不太协调 。但也有学者认为《老学庵笔记》的创作态度严肃而认真,史料价值较高,可信程度较大 。尤其陆游是南宋著名的抗战派人物,政见与秦桧截然对立,若可知秦桧真是金人纵归的奸细,于情于理,陆游都决不至于为其护短 。当时要想揭露秦桧的种种丑恶罪行,已经无所顾忌,根本没有必要为其掩饰什么 。可见,陆游的这条史料是值得重视的,然而这条史料又仅为“孤证”,并不能说明多少问题 。
再看纵归说 。首先是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的记载,它是指认秦桧为金人纵归的最早出处 。其说秦桧随金人北去,为金人达兰郎君所任用 。金骑渡江,秦桧同来,回到楚州,金人遣舟送归 。秦桧为王仲山女婿,有产业在济南,金人在那里取了一千缗钱作为秦桧南行离别的赠礼 。秦桧南归之初,自言杀金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 。但全家同舟,甚至奴脾也一起得回,人们都知道其不是逃归也 。此说对后人影响很大,《林泉野记》等书的记载,基本上就是沿袭此说 。史学家李心传为“胪采异同”,也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小注中对这段话加以收录 。
其实这段话中疑点不少:如楚州距济南有上千里之遥,金人何必非从那里取王仲山之钱以为赠礼呢?有宋铜钱,一缗重五斤,千缗就是五千斤,秦桧长途跋涉去南宋,能带这么重的东西吗?更何况是称言逃归,这样不是露出马脚了吗?如果说这“千缗”并非铜钱,而是指金银的价值,那朱胜非又从哪里得而知之?秦桧《北征纪实》及上述逃归记载材料中,并无“自言杀金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之语,要知道秦桧随金军南征,既有人监视,像秦桧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哪有这么容易就可将监视之人杀死而逃走呢?所以此说不知朱胜非从何而得来?本书既如此不利于秦桧,在朱胜非生前就颇难流传,反之就很难说没有后人的附益之辞 。如末句“人皆知其非逃归也”,在朱胜非有生之年,朝野不会有此共识,当为后人推测之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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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学者认为,《秀水闲居录》的这段记载不可信 。朱胜非为南宋初大臣,早年曾追随黄潜善,诋毁李纲,排斥赵鼎,为时论所轻 。他与秦桧的积怨也颇深,秦桧首次罢相,就由吕颐浩朕合朱胜非、黄龟年等人排挤弹劾所致 。及秦桧复相,就对朱实施报复,朱被罢官居湖州八年而卒 。《秀水闲居录》就撰成于他晚年退居秀水的日子里,其间朱胜非对秦桧已恨得咬牙切齿,不能排除朱因嫉恨而报复的可能性 。从另一角度看,如果朱胜非真的掌握了秦桧为金人纵归的确凿证据,此事关系到南宋政权的安危,更是他再次扳倒政敌秦桧、邀功请赏的极好机会,他怎么会仅仅写于私记而不向朝廷报告呢?所以这段记载,可能来自于道听途说,也可能是个人的臆测,恐怕是攻讦的成分多于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