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持比例,什么叫企业自持商品房?( 二 )


一、在土地出让时,通过竞投自持比例确定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用于出租的,适用本通知 。
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监督全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中进行注记"不得销售、转让",各区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
三、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或转让 。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
扩展资料:
自持商业就是开发商拥有固定的产权,以投资者的姿态将物业进行长期租赁、股权进行投资获取收益的形式 。
开发商自持商业是近年来商业地产发展的一种趋势 。
传统的全销售型商业物业多见于临街商铺或住宅底商,其次为专业市场商铺、写字楼等 。
其原因是这类商铺总体量不大,单个面积较小,开发商将商铺销售完毕后,就不过问商铺物业后期的经营和管理了,这将对商铺后期的运营带来极大的风险 。
因此,开发商买地、卖楼的经营模式已经难以延续,自持商业才是出路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住宅
开发商自持商品房进行抵押,后期银行对外处置,税种和税收比例?

自持比例,什么叫企业自持商品房?

文章插图
开发商将自己开发的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发生权属转移,不涉及税费 。但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应视同房屋买卖,承受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 。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在没有销售出去之前暂免征收房产税,但出租、出借或自用情况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抵押在银行的房产是未销售的房产,不属于自用房产,应按上述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