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清代官员在什么情形下才能自称奴才( 二 )


大体上说,官方文件及正式场合称奴才的,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满洲等旗下官员,觐见皇帝、皇后时,自称奴才 。在奏折中也使用奴才这一自称,无论官职尊卑,甚至官居大学士、尚书之职,仍然自称为奴才 。而汉族官员无论在觐见还是奏章中,都自称为臣 。这时称奴才,显示出清自乾隆以后,对满洲旧俗的极力维护 。
【解密:清代官员在什么情形下才能自称奴才】网络配图
第二种情形:清制中,武职官员对皇帝,也自称为奴才,虽然与督抚大员会衔上奏,都自称为奴才 。究其初制,或有深意,但行之既久,则视为习惯 。至咸丰二年,将武职称奴才之规矩推广至武科举人,令“嗣后中式武举引见 。俱一律奏称奴才 。如再有错误 。即将该提调等奏参 。”
清自乾隆时确定此制,并与整个清王朝相始终 。其初制,本意在维护旗下旧俗,提示旗籍与武职人员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保持所谓“国语骑射”,随时准备效忠于王朝统治,这也推动了这一称呼在社会上的广泛使用 。客观上,这一称谓也区别了旗人与汉臣的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