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都察院的官职品级 明朝都察院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二 )


永乐以后 , 对御史和给事中的人选要求越来越严格 。一般来说 , 年龄要在30~50岁之间 , 过于年轻者缺乏办事经验 , 年龄过大则没有朝气 。宣德时定 , 新科进士不得直接授科道官;成化时定进士必须历任三年以上、弘治时定举人出身的教官必须[6]历任六年以上且才行出众才能出任科道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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